《吕氏春秋》有这样一段记载,鲁国法律规定:如鲁国人在国外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只要他们把人赎回来,国家就会给予奖励。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为这条法律得以重返故里。孔子的学生子贡,从诸侯国赎回来很多鲁国人却不接受奖金。百姓赞赏子贡品德高尚。但孔子不但未赞赏子贡,还批评他做错了!
孔子认为:依法,看见落难同胞把他赎回,是一件善举。事后国家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善举得到大家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会越来越多。子贡不领取补偿,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善举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指责。所以,子贡此举不但不是行善,反倒是可恶的。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他们领取国家补偿的话可能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就不能返回故土。所以,孔子说:“赐失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