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心”
2010-07-05 22:58阅读:
世界杯火热进行中,关于世界杯赛事的报道铺天盖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与此同时,关于看世界杯的奇闻怪事也层出不穷,今天,我又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一名铁杆球迷为了能安静地看球,竟背着妻子给一岁多的儿子的奶粉里掺进了安眠药,结果儿子迷迷糊糊地睡了整整一天一宿。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啼笑皆非的同时,是不是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此不可理喻的行为,体现的仅仅是世界杯的魅力吗?
古训曰:玩物丧志,指的是醉心于玩赏某些事物或迷恋于一些有害的事情,以至丧失积极进取的志气。这“玩物”的行为,也就是惯常的一些兴趣爱好,几乎每个衣食无忧的正常人都会有,而“志”指的是大志,成大事业的愿望,却不是大部分人都有的。所以有的人会认为,玩物丧志是对那些有事业的人而言的。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没有大志也没有关系,正常的生活秩序得有吧。可这位球迷父亲玩物的痴迷程度,不只是丧志,而且到了丧心的地步了。所幸的是孩子只是昏睡并无生命危险。若真是孩子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这位球迷在痛哭流涕后悔不迭的同时,是该谴责球赛还是该谴责自己呢?
常人都会有这个判断能力,那就是世界杯是肯定没错的,运动的魅力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是积极的,是奋进的,纯粹从爱好的角度来看,好球虽然不似好琴棋书画那么高雅,但也不失为一种健康的喜好。
这条新闻让我很自然的又联想到前阵子全国人民掀起的那股铺天盖地的“偷菜”热潮来,自从“开心农场””蹿红网络,网民的生活也发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人因为偷菜而闹得夫妻反目,有人花钱雇人偷菜,更有甚者感觉网络偷菜不过瘾,竟跑到现实中做起偷菜贼来……
“好者为乐”,这种种行为在不好者看来,匪夷所思,甚者可笑。而痴迷其中的人却并不这么认为,矛盾也就由此而生。
和足球比起来,偷菜的游戏多少低级了点,但时代在发展,不时有新元素,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不断有新内容,开心农场给我们喧嚣的都市生活点缀了一片绿色,满足了人们久违的田园梦想,在缓解人们的工作生活压力方面,也是功不可没的。
所以说,这爱好本身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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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应该有点兴趣爱好。清人张潮说:“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意思是说,鲜花无蝴蝶相伴,会感到落寞;青山无清泉绕流,会失去灵性;奇石无苔藓点缀,会失去韵味;池水无萍藻漂浮,会失去秀色;乔木无藤萝攀缘,会缺乏生气;人无特别的癖好,会减少情趣。
抛开爱好的高下不谈,单就兴趣爱好存在的本身,也是生活水准提高的一个标志,爱好与文化程度和生活条件密不可分,穷困潦倒的时代,人们为着吃饱穿暖而奔波劳苦,他们没可能也没条件去爱好更多的东西。现代人,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兴趣爱好的追求,自然也会越来越重视,对此,我们该有的态度是支持,是鼓励。
但爱好就只是爱好爱好,它只是喜好某些事物的心理,而这事物又非生活必须,它只能作为生活的点缀,闲暇的消遣,若爱久成癖,癖而成痴,以致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的话,就超出正常的爱好范围,成为一种“病”了。“偷菜”是什么?不过一网络游戏而已。小孩子都知道,游戏都是假的,是供人娱乐消遣的。那么,假的游戏,何以影响到真的人生?何以会闹到情侣反目,老夫老妻闹离婚的地步?足球又是什么?不过是项体育运动而已。运动是健身的,是娱乐的,为什么偏偏会有人因为参与其中而不顾家庭和睦,幼儿安危?
问题的根源不在爱好,而在于爱好的“度”!
也就是说,爱好可以有,但一定要适可而止,适度的兴趣爱好,可以怡情,可以休闲,可以减压。而这玩物的“度”一旦把握不好,便会走向错误。这错误一方面表现在愿望独占,抛弃家庭事业这些正常的生活而不闻不顾;二是变现为贪得无厌,为满足自己的爱好不择手段,甚者不惜损人利己。这些都大大违背了爱好的初衷,万万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