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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自然美学

2012-07-07 01:24阅读:
中国古代美学一贯崇尚自然,以自然为美。自然审美意识深深地积淀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铸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然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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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美学一贯崇尚自然,以自然为美。自然审美意识深深地积淀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铸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然审美观。追根溯源,这种自然审美观源于庄子,庄子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自然”。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概而言之,庄子美学的自然观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庄子极为推崇“天地之美”(自然美)。庄子说:“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天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知北游》)。在此,庄子非常明确地指出了美存在于“天地”——大自然之中。庄子的这些看法,是要人通过对自然的观察而不是到某种超自然的神秘的精神世界或天国中去寻求美,这对后世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然而,“天地”何以会有美呢?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因为“天地之美”体现了“道”的自然无为的根本特性。庄子站
泛神论的立场上,热烈赞颂了天地的自然无为,认为那生出万物的“道”就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人如果懂得这个道理,“游心”于那自然无为地产生出万物的“道”,体验“道”的自然无为的本性,并以之作为人世生活的根本原则,一切纯任自然,不为利害得失而劳苦奔波,这样人世的生活也就像天地那样“有大美”,“备于天地之美”了。
庄子及其后学认为自然无为是最高的美,看似玄虚,实际上恰好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朴素而深刻地抓住了美之为美的根本特征,包含着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人的自由的实现的思想。这种自然无为,正是自由。渴望消除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自由的庄子及其后学,在当时的现实社会中看不到自由,却从对自然生命的观察上看到了他们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并认为这就是“天地”的“大美”之所在,而热烈地加以讴歌。他们从自然中得到启示,认为人类生活只要像“天地”那样实行自然无为的原则,就可以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达到最大的自由,获得最高的美。《庄子》中多次描写了“真人”、“圣人”、“神人”等因为懂得和实行了“天地”的自然无为之道而达到的人生境界。庄子以自然无为为美,也就是以个体人格自由的实现为美。这是庄子美学的实质和核心,也是我们理解庄子美学的关键[1](p231-235)。
其次,庄子特别崇尚“真”,至为喜爱不事人工雕饰的天然的美,深恶一切虚伪做作的东西。这里的“真”(真美、天然之美),主要是指人性、人情、人的心灵以及社会中存在的顺乎本性的美。庄子及其后学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同人的生命的自然发展相一致,“不失其性命之情”(《骈拇》)。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是人类生存的最高目的,牺牲这一目的去追求其他外在的目的就是愚蠢的。所谓以自然无为为生活的准则,也就是以人的生命发展为生活的准则,决不让它牺牲于与之相反的其他任何外在目的。只有这样的一种生活才是自由的,从而也才是美的。《秋水》中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牛马生而有四足,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这是牛马的自然本性。而人却要羁勒马首,贯穿牛鼻,控制牛马的活动,这就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破坏了美。人类的生活也应当纯任自然,不要人为地去破坏人的生命的自然发展,不要牺牲自己的自在自得的自由生活去求名求利。保持了自然本性,也就获得了个体人格的自由,获得了美。庄子还认为,顺应自然之所以是必要的,是由于只有顺应自然,不用外力去强行干预改变它,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生命才能得到自由的发展。这些包含有尊重事物自身规律的意思。《渔父》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里强调的仍然是自然无为的思想,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的东西,要求无拘束地表现人“受于天”的真性情,主张“功成之美,无一其迹”。就社会关系中人的美来说,庄子及其后学认为只有自然无伪的真情感的表现才是美的。真纯不羁、率性而为始终是庄子所推崇的理想。对于儒者的虚伪矫情之处,《庄子》中曾有许多猛烈的批判,甚至尖刻地揭露“儒以诗礼发冢”(《外物》)的丑态。
庄子已经意识到了美是自然生命本身合规律的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但规律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与自由相统一的。只有当规律发生的作用同人的目的相一致时,规律才与自由相统一,而规律与人的目的的一致,又是离不开人的能动作用的。庄子由于不懂得这一点,因此他在肯定美是规律与自由的统一时陷入了单纯顺应自然的宿命论的错误。但是,庄子从规律与自由的统一中去把握美的本质,是有重大意义的。
再次,庄子无限向往和极力追求无限之美、“大美”。《庄子》中充满着对无限之美和“大美”的赞颂。如“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如被庄子描绘的“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逍遥游》)的大鹏的美,“其大蔽数千牛,契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人间世》的栎社树的美,以及他对大鲲大鹏的羡慕,对大海大树的神往,对“藐姑社之山”的“神人”以及“至人”的无限向往,等等。这些都生动地体现了庄子对事物自然本性的喜爱与神往之情。
总的来说,庄子的自然观崇尚“天地之美”,推崇不露人工痕迹的天然美,反对一切虚伪矫饰的人工美,追求无限之“大美”,实际上是“强调合规律中的自由,不拘束于严格的规矩、法度,重视从规矩、法度的变化和灵活运用中去自然而然地取得自由”[1](p239)。
庄子美学的自然观一方面反映了庄子对当时人为创造的艺术的粗制滥造的极端敌视与不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传统观念中天人合一、天与人、自然与人相融合、亲和的思想对庄子的深刻影响。庄子既对当时人为创造的艺术深感不满与失望,又对自然有一种本能的热爱与亲近,加之庄子所处的时代,人们对自己的主体创造能力和理性力量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故在庄子美学中最受重视的是“天地之美”、“天乐”、“天籁”等自然而然的自然美。
尽管庄子重视的不是人为创造的艺术美而是自然无为的自然美,但从庄子对这种自然美的重视仍可看出他对主体精神的重视。因为在他看来,人为创造的艺术未能体现出主体精神的自由,自然无为的自然美更合人的自由本性,体现了人的主体精神的自由自在。正如陈鼓应先生所说:“庄子的自然哲学则不然,他以人类为本位,并将生命价值灌注于外在自然,同时,复将外在自然点化而为艺术的世界。”[4](p66-67)“在庄子心目中,广大的自然乃是各种活泼生命的流行境域,自然本身,含藏着至美的价值。”[4](p67)“在庄子眼中,自然之美含藏着内在生命及其活泼之生机,它孕育万物,欣欣向荣,表现着无限的生意。”[4](p68)“他深爱这个自然世界,因而对它采取同情与观赏的态度。”[4](p68)可见,庄子的自然美充满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是人类生命的投射,是主体精神的外化,庄子对自然美采取了一种同情的观赏态度。陈鼓应先生还指出:“庄子的‘自然’乃喻示着人性的自由伸展与人格的充分发展,不受任何外在力量的强制压缩或约束。”[4](p65)“‘无为’即是唤醒人们不要以一己的意欲强行施诸他人。”[4](p65)可见,庄子的自然美虽是自然无为的,但这正体现了庄子对现实中不自由的“有为”的抗议与反动,对自然中自由的“无为”的企渴。陈鼓应先生进一步指出:“庄子以艺术的心态,把人的主观情意投射到外物中去,使人和外物交感融合;以美学的感受,把主体的美感经验投射入外物中,将外在的物象主体化,从而使对立的主体和客体关系变成和谐的、交融的关系,从而也开扩了人的精神自由活动的领域。”[5](p249)这正可以说明庄子对自然美的态度。自然美正是庄子自由精神的投射体、确证物。庄子在艺术美中看不到主体的自由创造精神,只有在这种自然无为的自然美中,他才能看到完美保存的没有欠缺的自由自在的人格和性情,看到人类自由自在的天性的自然伸展,因此他极为重视这种自然美。总的来看,庄子对主体的强调不是通过主体现实的能动创造来表现,而是通过主体精神外射于自然美来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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