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对《杀戒》纠纷判决使用双重标准令人遗憾
一清
《杀戒》是一部好影片,好影片在“好”过之后,自然有人想分羹。在当代社会里,“羹”就是利益,包括名誉的和资财的。
利益的分割如果事前有约定,则上好,如有纷争,就得由法院下判。所以法官帽徽上那个天平标志所章显的正义就极其重要,最可怕的就是“双重标准”,法棰不公。

随着近年电影体制改革的进行,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制片人和导演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处于激烈的变化中。制片人和导演之间的角色冲突和利益冲突也因此而凸显。当冲突和矛盾激化到双方超出可控范围时,就会形成诉讼,诉诸司法。但因为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法律已经落后于实践,所以法院在对待这类纠纷的时候,也会面临着适用法律的难度挑战,做出的判决难免不(也经常)引起广泛争议。电影《杀戒》投资人与导演之间的法律争端,南京中院和江苏高院已经做出一二审判决。但从判决来看,法院在对这类案件的把握上,尚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本文在此提出,以供法界自思自审:
《杀戒》纠纷中
一清
《杀戒》是一部好影片,好影片在“好”过之后,自然有人想分羹。在当代社会里,“羹”就是利益,包括名誉的和资财的。
利益的分割如果事前有约定,则上好,如有纷争,就得由法院下判。所以法官帽徽上那个天平标志所章显的正义就极其重要,最可怕的就是“双重标准”,法棰不公。
随着近年电影体制改革的进行,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制片人和导演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处于激烈的变化中。制片人和导演之间的角色冲突和利益冲突也因此而凸显。当冲突和矛盾激化到双方超出可控范围时,就会形成诉讼,诉诸司法。但因为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法律已经落后于实践,所以法院在对待这类纠纷的时候,也会面临着适用法律的难度挑战,做出的判决难免不(也经常)引起广泛争议。电影《杀戒》投资人与导演之间的法律争端,南京中院和江苏高院已经做出一二审判决。但从判决来看,法院在对这类案件的把握上,尚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本文在此提出,以供法界自思自审:
《杀戒》纠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