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6名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的专业要求和具有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1991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指定网站均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的专业要求和具有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1991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指定网站均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