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债券(Covered Bond)学习笔记之(二)
2013-07-01 23:55阅读:
覆盖债券(Covered
Bond)学习笔记之(二)
——CB与MBS的区别
欧美商业银行盘活信贷资产主要有两种方式:CB和MBS。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国家,基础资产不出表、发行人承担长期连带责任的CB更为流行;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国家,通过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谋求“有限追索”的MBS发展迅猛。历经08年金融危机的洗礼,资本市场上推崇CB的呼声日隆。那么这两者究竟区别几何?
根据美国财政部颁发的CB最佳操作指引,总结起来CB与MBS之间的区别大致包括如下几点:
1.
资产是否出表。CB掩护池中的抵押贷款仍然保留在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上,而MBS资产池中的抵押贷款则需从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上转出,被打包销售给了SPV。
2.
偿付现金流来源。在MBS交易中,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是投资人本息偿付的唯一来源;而在CB交易中,发行人的一般现金流是CB本息的偿付来源,掩护池中的抵押贷款仅用来向投资人提供担保。
3.
入池资产是否更换。CB掩护池中的资产是“动态”的,需要不时地用正常履约的抵押贷款替换出现违约的和提前偿还的贷款;而MBS的基础资产池是“静态”的,池中的抵押贷款从“真实销售”给SPV之日起就将保持不变。
4.
贷款违约风险的承担主体。对于借款人违约,CB通常通过引入互换协议和存款协议尽量避免提前偿付,由发行人承担相应风险;与之相反,MBS投资人则完全暴露在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及提前还款风险之下;
5.
有限追索还是完全追索。CB违约时,如果掩护资产池的变现金额仍小于CB应付本息之和,投资人可向发行人主张无担保的债权请求权;如果MBS违约,投资人却通常不能对发起人(即原始贷款人)主张追索权。
覆盖债券与MBS对比表
|
覆盖债券
|
MBS
|
发行人
|
l
信贷机构
|
l
持有基础资产的SPV
|
发起人/资产的原始权益人
|
l
信贷机构
|
l
信贷机构
|
发行目的
|
l
获取流动性
|
l
获取流动性
l
资产剥离、出表
l
风险管理
|
法律框架
|
l
合同法
l
物权法
l
担保法
l
破产法
|
l
多数国家由特别法规制
|
风险转移
|
发行人继续承担入池贷款的:
l
违约风险
l
提前还贷风险
l
期限错配风险
|
l
发起人根据特殊承诺在有限范围内承担违约风险
l
提前还贷风险基本上全部转移给投资人
|
担保安排/破产隔离
|
l
发行人承担无条件的直接偿付义务
l
掩护池资产仅作为担保
l
入池资产不一定转移给SPV
l
通过特别法规定或一般法律原则排除发行人破产影响
|
l
将基础资产真实销售给SPV
l
通过SPV法律人格的独立性实现破产隔离
|
超额担保率
|
l
特殊法规制的国家一般会规定最低的超额担保率
|
l
一般没有法定要求,由交易各方通过合同约定。
|
入池资产的抵押率要求
|
l
一般会规定最高抵押率要求(多为80%)
l
超线贷款需要更换或被折价计算入池价值(美国)
|
l
一般没有强制性要求
l
但可能触发加速偿付、赎回程序等特殊事件
|
入池资产管理
|
l
多为“动态”
l
发行人需要持续管理资产池,确保资产质量和价值充足
l
允许用同一个“资产池”担保发行多只CB。
|
l
多为“静态”
l
发行后投资人的权益将指向边界清晰的一个基础资产池
l
可滚动发行多只MBS的“主干信托(Master
Trust)”模式除外。
|
期限匹配
|
l
CB不需要与掩护资产池保持偿付期限的匹配
|
l
一般来说MBS需要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保持偿付期限匹配
l
静态的资产池全部变现之时,MBS也全部获得清偿
|
偿付来源
|
l
发行人的一般现金流偿付本息
|
l
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息
|
提前还贷风险
|
l
由发行人承担
|
l
由投资人承担
|
信用增级
|
l
通过掩护资产池的超额价值为CB提供担保,即“超额担保”。
|
l
形式多样
l
超额担保
l
劣后级安排
l
CDS或债券保险等等
|
级别划分
|
l
一般只有一个偿付级别。
|
l
大多数划分若干偿付级别
l
不同级别的风险与回报不同
|
与发行人信用评级的关系
|
l
理论上等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
l
若掩护池资产价值充分也可获得3A评级
|
l
根据信用增级的充分性,通常优先级证券可获得3A评级
|
出表处理
|
l
掩护池资产不出表
|
l
基础资产实现真实销售后,通常会从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表上剥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