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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点搞笑意味的献血笔记

2009-05-14 14:27阅读:
那一天上午八点半单位组织献血,我去得特别早,七点刚过就到了。看起来,我要么是献血的心情非常迫切,要么就是思想觉悟特别高。其实不然。早上我送了一个人,然后在回家和上班之间选择了后者。

献血是一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一点我懂。不过,真要说说最初的献血动机,那我不能不承认和许三观有点关系。许三观是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里的主人公。他一辈子都在卖血,为儿子许一乐看病、许二乐插队,他卖血;为喜欢的女人林芬芳和女人林芬芳的喜欢,他也卖血;在一个地方多次卖血,在多个地方卖血一次;过去,卖血之后照例要吃一盆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最后,老年许三观为了吃一盆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而卖血,可恨年轻的血头对他的血不屑一顾,还语带讥讽,许三观未能如愿,便在街上哭个没完。
我这样笨拙而饶舌地转述一篇中国作家的小说,在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一方面表明了我对这篇小说的喜欢,的确,随便翻到哪一页,我都能津津有味地把它看下去;另一方面,是为了表述一个意思:许三观引发了我对于献血的好奇心。当然,献血和卖血的意义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在技术层面上两者似乎没有多少差别,反正都是用针管子往血管里扎。
许三观也有点坏。他去看望林芬芳,顺势摸了林的大腿,他去卖血,要喝很多的水,直喝得牙根子发酸,尿肚子要炸才罢休。前一样我没有学,我知道学了不好;后一样我学了,在献血之前喝了一大杯水,我没有掺假的意图,我的想法只是让血液流得畅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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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之后,我步履轻松、神采依旧地走下了采血车。下车之后,我又有了一些杂乱的思考:1。献血不是献身。一般说来,献身在很多时候变成了献一次或N次身体,而不是牺牲。献血总体上说是纯粹的,而献身就显得比较复杂,不乏经济和政治上的图谋;献血其实不难做到,有的时间献身似乎比献血容易。2。血液在动物体内流动,也在经济与生活的多个层面上奔腾。“放血”、“出血”,成了行话、假话和黑话。这样的“血”除了有血腥气,还有了铜臭味。金钱仿佛成了时代的“血液”,在一种强大的外力趋使下,词的喻意超过了本意,这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屡见不鲜的。3。在献血方面,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处女献”,也说了一些带有搞笑意味的话语。最不搞笑的,也是最重要的,我想放在最后说,那就是:一个人的行为或许相当崇高,但说得那么高、那么假,事情就走向了它的反面,譬如献血,本来很正常,如果加上很多的形容词,那么,献血也就成了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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