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曼 |
|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康德坚持知、情、意三分法。虽然提顿斯(Tetens,J.N)早已经将心理活动区分为认识、感情和意志,但是没有引起人们注意。在近代欧洲是康德使三分法真正流行起来,他这样的区分的理由是:这三者各自独立存在,它们之中任何一种都不是由其他任何一种派生出来的。康德的三部主要著作体现出了他的这种思想:《纯粹理性的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纯粹理性主要讲认识论,相当于认识活动,实践理性主要讲伦理学,相当于意志活动,判断力主要讲美感,相当于情感。从此,心理三分法就取代了亚里斯多德的二分法,一直影响至今。 康德创建了认识心理学。他既反对莱布尼兹-沃尔夫只承认普遍性、必然性的“独断”见解,也反对休谟的只承认感觉经验的片面观点。他力图调和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矛盾,并建立一种所谓的“批判的”认识心理学——在进行实际的认识活动前,对人的认识能力做一番“批判的”考察,以此确定人的认识能力的限度和方式。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有感性、悟性和理性三种形式。感性是通过感官而获得的一些零散的感觉表象,悟性是运用逻辑范畴对感性材料进行综合统一的思维能力,理性则是建立最高原理的认识能力。 康德提出统觉原理,这一原理集中说明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他认为统觉是人的一种先天的综合统一的认识能力,并且反复强调,统觉是一切知觉、想象、概念进行综合的基础,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