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祚来 文化学者
今夏的暴雨,终于酿成悲剧,两位在激流中推车的市民,被陷入下水井道中,为不良的城市设施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有关方面出来解释时,认为北京许多城市下水道,只能防1—3年一遇的大雨,而对“过激”的暴雨,则难以解决许多路段出现严重积水的情况。
问题是,世界上有多少个国家,在建设自己大型城市时,下水道设计是1—3年一遇的大雨,而对暴雨造成的积水,则无力排放?城市快速的扩张,不说每个大型社区里应有文化体育配套建筑,而对最起码的安全设计,都置之不顾,这样的城市建设思维或制度,是不是还在沿袭?如果要问责,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我国近期倒桥事故屡见诸报端,更使每一个出行的人,徒添焦虑:7月11日凌晨,江苏盐城境内328省道通榆河桥发生坍塌;7月14日上午,建成不到12年的武夷山公馆大桥轰然倒塌……专家们第一时间赶到会诊,而相关管理部门却仍然坚持将引桥的半幅开放使用,认为有先进的科技设置测控,可以安全使用。而正是这座桥,二十年前通车之前,就被认定质量问题多多,而这一次造成重大事故,看起来是因为一辆超重的货车,其实隐患在建成之日就已埋下。只是遇到了一头“骆驼”,使它终于被压垮。
有关方面辩解称,是因为载量为三十吨的货车,载了超过一百吨的货物,所以压塌了这座引桥。但,要追问的是,在管理上,为什么会出现一百吨的货车进入危桥?是不是经常有超重车辆进入城市不同的桥梁?桥梁是有一定的承重量的,但应该考虑到特殊情况,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车流情况下,必然要超出一般重量,这就考验设计者与建设者的质量意识,还有相关的管理能力。能被车压垮的桥,建它作甚?
还要追问的是,全世界的桥梁都同样面临着超载车通行,为什么只有这些见诸报端的桥梁垮塌?
我们的建设管理者、设计者、建设者既没有“百吨”意识,也没有百年意识,我们的建筑公司,有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