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深改革决定之医改要点汇总
2013-11-16 18: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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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
l 理顺医院和卫生厅局的关系,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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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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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可接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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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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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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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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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投资准入,有序开放医疗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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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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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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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
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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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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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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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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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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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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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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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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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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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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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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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