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其实我也不知道发这样一篇日志的意义何在。究竟是为了澄清某种东西还是说去表达自己的某种品行或是感受,目前还没有想好。所以就是想到什么写点什么吧。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死基佬,不是名媛也不想要做一个时刻要去维护自己某种“高”形象表层面具的人。简简单单,蓬头垢面或许已经成了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保养化妆品,更没有那些花里胡哨锦上添花的潮服饰物,可能就是一双帆布鞋穿过春夏秋三季,一件松松垮垮的平针毛衣从初一一直陪伴到大三。就是这么一个感觉上邋邋遢遢的家伙。
可能许多人对我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太好,觉得这是个怪蜀黍般的存在,童童今天就是这么说我的。拿着个报废到不行的破烂诺基亚一脸沉默状,不怎么熟悉的家伙我还真的放不开尺度。在平时的生活中,或许也很少能从我的身上看到死基佬的影子。但是老子就是喜欢男人了。
当然我也是一个会以貌取人的家伙。我想这可能跟人之初“性”本善是分不开关系的,尤其是男人,看到一个所谓“类型”的男人便是深陷不可自拔,也便不管不顾地死命往前冲,不到南墙不死心的那种。这个我倒觉得还好,只要还留给我一点点可以暧昧想象的空间我就会去争取。当然前提是,对方是我的菜。
不是很喜欢那种优质谦谦君子,总有种外强中干的感觉。那实际我接触的人也大多适应和了这一点。既然都喜欢男人了,就索性找个纯爷们上了,弄个痿痿的干净小清新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是我重口味了?maybe。
还是童童说,按照她的审美标准看,我还真的是一个不怎么合格的死基佬。起码人总要打扮一下啊,人靠衣装美靠靓装嘛,但是我这个家伙实在是懒散惯了,灰头土脸的也总有人说底子不错,然后许多就直接这样子了。早上起床了就洗个脸刷个牙穿着在床上滚的稀里哗啦的褶皱T恤蒙蒙呼呼啃个菜饼就去上课。韭菜香神马的应该也没多少人会那么在意吧?嘿嘿……
额,童童说习惯了,觉得我这个人还是比一般清新死基佬要靠谱的多,因为木有形象意识,也就没了很多顾及。快乐,平凡,该吃吃,该喝喝,到减肥时候就死命的节食游泳加跑步。
当然,上台以后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