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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

2024-10-11 11:36阅读: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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