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发生的“灭门”惨案说明了什么?
2009-12-04 16:29阅读:
频频发生的“灭门”惨案说明了什么?
作者
魏 勤
近年来,有关“灭门”惨案的悲剧新闻频现网络和报端,读罢这些新闻,首先会让笔者和众人感到震惊,继而又让我们感到愤怒和不解?只是令吾辈感到不明白的是,为何在今天法制和谐的社会里还会发生频频发生这么多“灭门”案?
翻开今年的日历,一连串的“灭门”惨案令人触目惊心。
如11月27日,北京大兴一家六口“灭门”惨案,凶手就李磊竟亲手将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用利器杀害,构成京城的惊天大案。
11月16日,云南乌蒙发生一家六口“灭门”惨案死者被挖去双眼,凶手十分残忍。
7月10日中午,合肥市淮河路长江艺苑画室内发生一起“灭门惨”案,凶手朱云雨持刀将画室主人霍厚云、女主人俞修霞、他们年仅19岁的女儿霍晓曦一家三口以及在霍家做客的一个亲戚10岁的男孩霍瑜杀死。
07月15日,南京市黑龙江路蓝山国际公寓内一家三口被发现死在家中,其中包括一名7岁的女孩。
3月1日下午,贵州黔西县花溪彝
族苗族乡发生一起7人死亡的特大“灭门惨”案,遇害人包括一家五口及一对夫妇。
再往前两年看看;如广东肇庆市一家6口“灭门”惨案;哈尔滨公滨花园一家3口被杀死在家中;陕西榆林一家3口遭遇“灭门”之灾;内蒙古的柳贵财及其妻儿杀害;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6口在自己的住宅中遇害;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及老婆、孙子和保姆被杀;大连瓦房店市一家4口又惨遭“灭门”惨案……
纵观上述“灭门”惨案,似乎都离不开家庭问题和泄愤仇杀,以及谋财害命,这些都是凶手心理长期压抑的集中体现;但其最终的结果透出的是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大兴一家六口“灭门”惨案,“兴仁县县长灭门案、“内蒙古灭门案”,还是与普通百姓相关的“公滨花园”灭门惨案、“陕西榆林灭门案”,都是与“情”、“财”和“仇”紧紧的捆绑在一起。
频频发生的“灭门案”说明了什么?是面对生活压力愈来愈大,就会引发家庭矛盾的激化;就会引发当今社会贫富不均的分化;就会引发对贪污腐败的仇视;就会引发谋财害命的虐杀;就会引发黑恶势力的扩张……最终不得不走上犯罪的斜路。或许每起“灭门案”,还是有更为复杂的社会起因。
不管怎么说,频频发生的“灭门案”带给我们太多的思索,它也给我们全社会提出了一个沉重的课题:如何建立更加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环境?频频发生的“灭门”惨案再次说明了我们: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所处的历史阶段、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主要矛盾和阶段性特征等,都决定了现阶段社会各种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要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任务非常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