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释义——“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2013-11-19 11:25阅读:
《论语》学而第1·13章
有子曰:“信近(1)于义(2),言可复(3)也;恭近于礼,远(4)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5)可宗(6)也。”
注:
(1)近:接近的意思。
(2)义:义是儒家的价值观。是指言行符合了正当的标准。
(3)复:重复,可以重复做的。朱熹《集注》云:复,践言也。”
(4)远: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亦可以译为避免。
(5)亦:也可以,免强可以。
(6)宗:取法,效法之意。
译文:
有子说:“信之所以接近于义,是指可以重复的部分(言外之意,不可重复的则非义也);恭敬接近于礼,是因为可以远离耻辱;由于信与义、恭与礼的含义很近,所以亦可将信与恭作为我们为人处事的行为标准吧。”
解释:
本章言信与义、恭与礼的相近意义,以致于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信与恭作为行为的标准。
信与义、恭与礼均为形式与内容的表里关系,并且形式与内容的表达非常接近,以致于很难区分其中的差异,所以人们可以将“信”与“恭”直接作为了行为标准。
有子思想很精微,能认识到信与义、恭与礼中的微小差别。所以他在肯定这个行为标准的同时使用了“亦”字,曰:“亦可宗也”,意思是:虽然勉强,但也可以作为行为的标准了。
我们通过“尾生抱柱”的故事可以理解“信与义”其中的差异。《庄子•盗跖》:“尾生与女子期于梁(桥)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再说女子不来,是因为私奔念头泄露,被父母禁锢家中,不得脱身。后伺机夤夜逃出家门,冒雨来到城外桥边,此时洪水已渐渐退去。姑娘看到紧抱桥柱而死的尾生,悲恸欲绝。她抱着尾生的尸体号啕大哭。阴阳相隔,生死一体,哭罢,便相拥纵身投入滚滚江中,谱写了中国文学史上一幕惊心动魄的爱情悲剧。此事《汉书•古今人表》、《艺文类聚》等书均有载。在《史记•苏秦传》记有:“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誉之。后人遂用“尾生之信”、“尾生抱柱”等喻指人坚守信约。古人对尾生的评价都是言其“信”,没有讲其“义”的,这就是信与义的本质区别,信不可复,则只是信而不会成其为义。信与义的区别,在于信不能权,而义能权。
“恭近于礼”的差别
,恭,是恭敬;礼,是礼节,在《论语·颜渊》中有:“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说出了恭与礼存在有内在的差别。
“因不失其亲”是指
“信与义”、“恭与礼”有非常近的含义,“亦可宗也”因为“信与义”、“恭与礼”有非常近的含义,所以生活中可以把信与恭将尊奉为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