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三祖之一的方苞方望溪(1668-1749),是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康雍乾时人。
一百多年后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在致九弟曾国荃的信中,对方苞其人,谈了他的看法。
曾国藩的信是针对九弟曾国荃推崇方苞,意欲请朝廷表彰并从祀文庙而言的。曾国藩在覆信中谈了四点看法,他的说法是对方苞“不甚惬者”,公事有三点,私志有一点。
首先,要请朝廷批准方苞从祀文庙,必须在公牍中开具方苞的详尽履历,而方苞的履历中,有两处绕不过去。
曾国藩写道:
公牍中须有一事实册,将生平履历,某年中举中进士,某年升官降官,某年得罪,某年昭雪及生平所著书名与列祖褒赞其学问品行之语,一一胪列,不作影响约略之词,乃合定例。
对于方苞来说,如要详细胪列,有跳不过去的两个难关,即他的两次获罪。这两次获罪,居然还是罪不可恕的“逆案”。所谓逆案,就是叛逆大罪。这两大逆案,方苞虽然不是主犯,但罹罪也不轻,一次是因为给戴名世的《南山集》作序,被处绞刑,最终获得赦免;一次是因为族人方孝标的《滇黔纪闻》案,牵连到所有方氏族人全部编入八旗(后因为赦免方苞,阖族得以脱离旗籍)。一个人两入逆案,已经少见,且还能死里逃生,得享大名,大概也只有方苞了。
曾国藩在翰林院、吏部、刑部为官,熟习前朝掌故,知道方氏获罪经过,而曾国荃却未必清楚这一点。因此曾国藩在信中介绍说:
望溪两次获罪,一为戴名世《南山集》序,入刑部狱。一为其族人挂名逆案,将方氏通族编入旗籍,雍正间始准赦宥免隶旗籍,望溪文中所云“因臣而宥及合族”者也。
曾国藩还写道:“今欲请从祀孔庙,须将两案历奉谕旨一一查出,尤须将国史本传查出,恐有
一百多年后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在致九弟曾国荃的信中,对方苞其人,谈了他的看法。
曾国藩的信是针对九弟曾国荃推崇方苞,意欲请朝廷表彰并从祀文庙而言的。曾国藩在覆信中谈了四点看法,他的说法是对方苞“不甚惬者”,公事有三点,私志有一点。
首先,要请朝廷批准方苞从祀文庙,必须在公牍中开具方苞的详尽履历,而方苞的履历中,有两处绕不过去。
曾国藩写道:
公牍中须有一事实册,将生平履历,某年中举中进士,某年升官降官,某年得罪,某年昭雪及生平所著书名与列祖褒赞其学问品行之语,一一胪列,不作影响约略之词,乃合定例。
对于方苞来说,如要详细胪列,有跳不过去的两个难关,即他的两次获罪。这两次获罪,居然还是罪不可恕的“逆案”。所谓逆案,就是叛逆大罪。这两大逆案,方苞虽然不是主犯,但罹罪也不轻,一次是因为给戴名世的《南山集》作序,被处绞刑,最终获得赦免;一次是因为族人方孝标的《滇黔纪闻》案,牵连到所有方氏族人全部编入八旗(后因为赦免方苞,阖族得以脱离旗籍)。一个人两入逆案,已经少见,且还能死里逃生,得享大名,大概也只有方苞了。
曾国藩在翰林院、吏部、刑部为官,熟习前朝掌故,知道方氏获罪经过,而曾国荃却未必清楚这一点。因此曾国藩在信中介绍说:
望溪两次获罪,一为戴名世《南山集》序,入刑部狱。一为其族人挂名逆案,将方氏通族编入旗籍,雍正间始准赦宥免隶旗籍,望溪文中所云“因臣而宥及合族”者也。
曾国藩还写道:“今欲请从祀孔庙,须将两案历奉谕旨一一查出,尤须将国史本传查出,恐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