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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服装安全类别 GB18401 2010

2012-11-28 14:34阅读:
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于本月起全面强制施行。新规的主要变化在于对婴幼儿服装标准的修改,其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的“婴幼儿”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这意味着0~3岁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分为三类,其中A类是婴幼儿用品,即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
A类和B类产品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技术指标,A类的要求更高。由于婴幼儿免疫力和抵抗力都相对较弱,因此A类产品标准的所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比如婴儿容易流口水,考虑到唾液因素,A类产品标准对于染色牢度要求更高。”
  在有害物质的限量方面,新规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对“4-氨基偶氮苯”的考核,受控制的有害物质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企业的婴幼儿产品要进入市场,必须符合这条强制性标准。在取样说明中,新规也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
  婴幼儿服装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在市场,婴幼儿服装种类品牌繁多,且质量参差不齐。
  根据新规,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的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不少生产企业执行的仍是2003年的服装标准,包括标识要求以及安全类别。
  建议家长,在选购婴幼儿服装时同样需要“看摸闻”,若是贴身穿着的服装尽量选择颜色较浅的;在材质方面,由于化学纤维容易引起皮
肤过敏,因此应尽量选择棉质等天然纤维;同时在挑选衣服时应闻一闻味道,部分服装存在的异味即使洗涤也难以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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