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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康德哲学——感性、知性与理性

2013-11-16 16:42阅读:
摘要说明:康德真正发展了古典哲学,“理性”这个从柏拉图开始就被哲学家们反复使用却从来没有被明确定义的概念,在康德这里得到了理论性的阐述,并因此将先验的理念引入了哲学世界。

在这里康德采取心理学的方式,亦即历史地进行工作;他把理论意识的主要形态列举出来。第一是直观、感性,第二是知性,第三是理性。对于这些形态,他就只是这样加以叙述,完全经验地予以接受,而不是根据概念〔或按照逻辑必然性〕去发展它们。

1.感性。感性的先天成分、感性的形式,形成了这个先天哲学或先验哲学的起点。获得经验就意味着我们通过外在的表象有了感性的感受。在直观里有着各式各样的内容。于是他首先区别开外在的感觉,如红、颜色、坚硬,和正义感、愤怒、爱情、恐惧、舒适、宗教情绪等内在的感觉。这样的内容构成那属于感觉内容的唯一组成部分;这完全是主观的,并且仅仅是主观的。但是在这种感性成分中还包含着一种普遍的感性成分本身。感性材料中的这另一方面就是空间和时间的规定,空间和时间是空的。空间的东西是在我们外面,单就空间本身说来,它是没有内容的。感性材料如有颜色、有软硬等等的东西使得它有内容。时间同样也是空的。同样,某种暂时性的感性材料,或者别的内容,特别是内在的感觉,就是使得时间这一规定有内容的东西。空间和时间是纯粹的直观,也就是抽象的直观,——在感觉和直观的,我们把感觉〔的个别内容〕放在我们外面,或者放在时间内作为流动的东西,或者放在空间内作为彼此相近而分离的东西。感觉内容或者是彼此相近,或者是彼此相续;我们把这种相近或相续加以孤立或抽象,于是我们就得到空间和时间。这种纯直观就是直观的形式。现在有人把所有的东西,包括思维和意识,都叫做直观;甚至把那只应属于思想的上帝也叫做直观,即所谓直接的意识。因此空间和时间是感性事物本身的共相,照康德说来,是感性的先天形式。空间和时间就它们的直接的性质说,并不属于感觉本身。我有这个或那个感觉,这感觉永远是个别的;作为共相的空间和时间只属于先天的感性。——他把这种批判的研究叫做先验的直观学。直观学(Aesthetik)这个名词现在专用来指美学。在康德这里,这名词表示关于直观的学说,它研究直观中的普
遍成分,即存在于主体之中、属于主体的成分,亦即空间和时间。坚硬是我的感觉;所谓直观,就是我感觉到某种坚硬的东西,将这坚硬的东西摆在空间里面。这就划分出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在空间里感性的内容是彼此外在,并且是在我之外的;而把感性的内容放在外面去的,乃是先天感性的活动或动作,这就是空间。如果一个先天感性的活动,把一个暂时性的感性内容放在相续的次序中,这就是时间。

康德进一步指出,第一:“空间不是从外在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概念。”(说空间和时间不是经验的概念,其实概念本来也就不是经验的,而康德总是经常用这样的生硬形式来说话。)“因为当我把我的感觉同某种外在于我的东西相联系时,我便预先假定了空间。当某种外在的东西被表象为在不同的地方或时间时,空间和时间的观念必定已经先在了。换句话说,它们不是从外在的经验中派生出来的,反之,必须首先通过这些先在的时空观念,那外在的经验,才可能有”。这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感性经验的普遍物;它们是直观,不过是先天的直观。这种纯时间空间的内容无疑地是主观的,属于感觉。那表现出来的客观的成分,空间和时间,却不是经验的,而意识在它自身内原先就具有着空间和时间。它们首先使得特殊的东西,内容,进入时空里面成为可能。第二,“空间是一个必然的观念,它是一切外在直观的基础。空间和时间是先天的观念,因为没有空间和时间我们便不能表象事物。它们必然是外在现象的基础”。作为先天的空间和时间是普遍的和必然的,因为我们发现它们是这样。但是由此不能推论说它们作为观念原先就在那里。它们诚然是基础,但同样是外在的共相。康德是这样来看这件事的:在外面有所谓物自体,却没有时空;现在出现了意识,这意识原先便具有时空在它里面,作为经验的可能性。这正如说,为了吃饭,我们首先须有口和牙齿作为吃饭的条件。那被吃的东西却没有口和牙齿,所以空间和时间对于事物的关系也正如吃对于食物的关系一样。正如食物被放进口齿之中,事物也被放进时空之中。——第三,“空间和时间不是事物关系的普遍的”(抽象的)“概念,而是直观。因为我们只能设想空间为一个单一的东西;它没有组成部分”。但是抽象的概念(一般的表象),例如树的概念,实际上是许多个别的分离的树的集合体。但空间却不是那类特殊的东西,也不是部分所组成,而永远是一个连续体。因此空间是抽象物。[感性的]直观、知觉永远只有某些个别的东西在它前面;而空间、时间却永远只是一[个空间时间],它们是先天的。不过[我们可以回答康德说,空间和时间无疑地是抽象的共相]。同样,蓝色也只是一个蓝色。空间和时间不是思想的规定,——特别是当我们没有对它形成思想的时候。空间和时间绝不是个别的,而乃是普遍的、抽象的,——空间和时间的性质就是这样。但当我们对于空间和时间一形成概念时,它们就是概念。第四,“空间是一个无限的量,不是概念,概念虽可以概括无限多的观念,但却不包含一个无限的量的观念。因此空间是一个直观”。

在先验阐述里康德还说出了这个观点,认为空间和时间的观念包含着先天综合的命题,这些命题是与对于它们的必然性的意识相联系的。如下的命题就是那样的综合命题,例如:空间有三向度,或直线的定义为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同样 5+7=12也是综合命题。(最后这一命题是分析命题,正如其他的命题也是分析命题。)第一,这些命题不是出于经验,——其实最好说,不是出于个别的偶然的知觉;这是不错的,这些命题是普遍的和必然的。其次,这种命题是出于直观,我们正是从直观里得到这种命题,不是通过知性和概念。但是康德不能把直观和知性结合起来。这种命题在直观中是具有直接确定性的。——我们有着各式各样的感觉,这些感觉“构成真正的素材”,这些感觉从外面和内面“占据我们的心灵”:而心灵具有“这样一种形式的条件”在它里面,“象我们放在我们心灵里的那样”,这就是空间和时间。至于何以心灵恰好具有这些形式,什么是时间和空间的本性,康德哲学却完全没有想到去追问一下。当他谈到空间和时间本身是什么的时候,并不是问:什么是它们的概念?而只是问:它们是外在的事物呢,还是某种在心灵内的东西?

2.第二种认识能力,正如第一种是一般感性那样,就是知性。知性是与感性完全不同的一种能力。他只是列举了各种认识的能力,象在经验的心理学里那样,却缺乏对于认识进程的必然性的阐述。感性是感受性。康德把知性叫做思维的能动性(Spontaneität)。能动性这个名词是从莱布尼茨哲学里取来的。知性是能动的思维,是我自身。知性是“思维感性直观的对象的能力”。但是知性只有思想没有内容:“思想没有内容是空的,直观没有概念是盲的。”因此知性从感性那里获得素材,获得经验的和先天的素材时间和空间。它思维这个素材,但是它的思想是和这个素材完全不同的东西。或者说,知性是另外一种特殊的能力;只有当两方面都具备了,感性供给了材料,知性把它的思想与这材料相结合,这样才产生出知识。

康德的逻辑作为先验的逻辑同样陈述了知性自身内先天地具有的概念,“根据这些概念知性完全先天地思维对象”。知性具有思想,但作为知性它只有被限制的思想、对有限事物的思想。思想具有给杂多的材料带来统一的形式。这种统一就是“我”,自我意识的摄觉。“我”应当“伴随着”我的一切概念。这是一个笨拙的说法。我是自我意识即完全空洞的、抽象的自我,这就是摄觉,摄觉是一般的规定。知觉大半指感觉、表象而言;摄觉则大半指一种活动能力,通过它可以把某种东西摄进我的意识里。我是那极其普遍的、完全无规定性的、最抽象的东西。当我行使摄觉的作用,把一个经验的内容放进我的意识之内时,那么这个内容必须是在这简单的自我之内。当这个内容进入这个单一的、简单的自我里面时,则它本身也就被简单化了,感染着这种单纯性了。一个内容在意识内就成为这样一种内容、就成为我的内容了。我是我,我是这个一,于是内容也就放在这统一性中,因而也就成为一了。而且这种杂多材料的统一性是通过我的能动性而建立起来的。这种能动性就是一般的思维,就是对杂多材料的综合作用。这是一个伟大的意识,一个重要的知识。不过,关于我是一、关于我作为思维者是能动的、是建立统一性的等等,在康德那里却没有加以确切的分析。凡是思维所产生的都是统一性;所以思维产生它自身,因为它是一。(统一性也可以叫做联系,就它假定有一个杂多的东西,并且从一方面,杂多的东西仍保持其为杂多的东西说来,那么统一性就是一种联系作用)。这就是先验的摄觉。自我意识的纯粹摄觉是一种综合的功能。自我是能把捉者;凡是自我所接触的东西我必定要迫使它进入这个统一性的形式。

这种单纯性有许多不同的方式。这些联系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规定。这种综合作用的特定的形式就是范畴,普遍的思维规定。照康德说,共有十二个基本范畴,这些范畴被分为四类。值得注意的,并且是一个优点的,是每一类又为三个范畴所构成。这种三一的方式,这个毕泰戈拉派、新柏拉图派和基督教的古老的形式,在这里又出现了,不过是极其表面的。(一)第一类是量的范畴:单一性、杂多性、全体性。多是一的否定,差别是多。第三个范畴是前两个范畴之合而为一,对多加以统贯,就是全体。全体就是多之被设定为一;多是不确定的,多被结合为一就是全体。全体是被总括起来的多。(二)第二类是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限制同样是实在的、肯定的,但也同样是否定的。(三)第三类为关系或联系的范畴:实体性的关系,实体和偶性;因果性的关系,原因和作用的关系;第三为交互作用。(四)第四类为样式的范畴,这指对象对我们的思维的关系:可能性、特定存在(现实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应该列为第二个范畴,但按照抽象思维,空洞的观念[可能性]却被认作第一范畴了。伟大的[辩证法]概念的本能使得康德说:第一个范畴是肯定的,第二个范畴是第一个范畴的否定,第三个范畴是前两者的综合。三一的形式,在这里虽只是公式,在自身内却潜藏着绝对形式、概念。康德并没有[辩证地]推演这些范畴,他感觉到它们是不完备的,不过他说,其他的范畴应该从它们推演出来。

康德是以如下的方式达到这些统一性的类别的,他从普通逻辑学里拾取了这些范畴。他说,在一般的逻辑学里,特殊类别的判断被列举出来,判断被认作一种联系;因而也就揭示出不同种类的简单性、思维。这就是:全称的、特称的、单一的判断;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判断;直言的、假言的、选言的判断;确然的、或然的、自明的判断。我们注意到,确实是有这些判断的类别、思维的功能和联系的特殊方式;一般讲来,简单的思维在它里面确实包含有差别,而自我是能作出规定、作出差别者。由于这个特点,康德得出了他的范畴。就这些特殊的联系方式被突出地提示出来而言,它们就是范畴。康德只是经验地接受这些范畴,他没有认识到它们的必然性。他没有考虑到建立统一性,并从统一性发展出差别来。他更是完全没有想到用这种方式去推演空间和时间。反之,那些范畴乃是按照它们在逻辑里面的次序,从经验里接受过来的。这些范畴是知性的形式,或者是联结多样性的材料的方式。

这些范畴的先验性质在于认自我为联结诸多表象和经验材料的统一性。这种自我意识的统一就是先验的统一,在这种先验的统一里就有着摄觉的作用。经验材料在自我意识中被联结的特殊方式就是个别的范畴,例如因果范畴,或作为一般的统一性。康德进一步说:在知觉中我们是不能遇见这些范畴的,洛克肯定了、休谟否定了在知觉中能遇见范畴的说法。因此能思维的知性才是范畴、一般的思维规定的源泉。单就这些范畴本身来说,它们是空的、无内容的、属于思维本身的。因此要充实这些范畴,还需要材料。它们只有通过给予的多样性的直观材料才有内容。它们是一种联系作用,是使多样性的材料得到统一的作用,只有和这些材料结合起来它们才有意义。内容是从感性、知觉、直观、感觉等给予我们的。这个内容作为多样性的材料按照知性自己的方式得到联结,通过自我的先验摄觉得到综合。这就是知识,这就是经验。对知觉、直观材料的这样的联结或范畴现在就是经验的实质。知觉还不是经验。经验是被知觉、被感觉的东西之从属于范畴的规定。这些范畴是空的、抽象的、相对地空的。因此经验一般或知识乃是多样性的材料的综合;那具有摄觉能力的自我是能综合的作用。

于是就发生这样的问题:有内容的感性较高呢,还是概念较高。经验是被知觉到的,在经验中有着属于感觉、直观的材料。但是材料并不是按照它的个别性、直接性被接受过来,而是通过范畴、通过因果律、通过自然规律、一般的规定、类被联结起来。——这些范畴、规律等并不是直接的知觉。我们不能直接地知觉天体运行的规律,而只能知觉各星球位置的变动。但这样被知觉的东西被固定下来、使从属于普遍的法则,就是经验。所以在经验中是有着一般的思想规定的。凡是经验就应该是普遍的、在一切时间内都有效准的。

但是范畴到经验材料的过渡是以如下的方式造成的。“纯知性概念和经验的(甚至一般感性的)直观是性质完全不相同的”。因此必须“指出纯知性概念如何可以应用到现象的可能性”。这就是先验的判断力所研究的问题。因此在心灵中、在自我意识中有着纯知性概念和纯直观。对两者起联系作用的是纯知性的图式、先验的想象力,它规定纯直观使其遵循范畴、纯知性概念,这样就形成了到经验的过渡。——这种联结作用也是康德哲学中最美丽的方面之一。通过这个联结作用,纯感性与纯知性这两个前此被说成绝对相反的不同的东西就联系起来了。它是一个直观的、直觉的知性,或知性的直观;可是康德并没有看见、了解到这点,他没有把这些思想结合起来:他没有理解到,他在这里是把两种认识结合一起,表达了两者的自在存在。思维、知性仍保持其为一个特殊的东西,感性也仍然是一个特殊的东西,两者只是在外在的、表面的方式下联合着,就象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那样。——譬如说,实体这个概念在图式中就成为在时间上有永久性的东西了,这就是说,把纯知性概念、纯范畴和纯直观的形式放在一起了。—— 在我里面的表象被认作偶然的东西,同样也可以被认作结果,那就必须以物自体、原因、杂多性、单一性为前提;这样我们就有了整个的知性形而上学。

到了这里,康德又提出了对于经验的或物质的唯心主义的反驳,说:“我确定地意识到我在时间中的存在。但一切时间规定均必须以在知觉中的某种永久性的东西为前提。这个永久性的东西不能只是在我里面的一个直观”。因为在我之内碰见的、规定我的存在的诸根据乃是表象,这些表象本身需要一个与它们有区别的永久性的东西,借以作为标准,对它们的变化、亦即对它们在“我的在时间中的存在”所发生的变化“方可加以规定”。换句话说,我意识到我的存在是一个经验意识,这个经验的意识只有依靠某种在我之外的东西才可予以规定,这就是说,我意识到某种东西外在于我。倒转过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我意识到外在于我的事物在时间中是特定的和变化着的事物。因此这些变化着的事物就必须以某种不在它们里面,而是在它们外面的永久性的东西为前提。而这个前提就是自我,就是它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以及自在存在的先验根据,即自我意识的统一性。在另外的地方,康德是这样来看这个问题的。这些环节引起紊乱,因为那永久性的东西本身正是一个范畴。这种意义下的唯心主义,认为在我的个别的自我意识之外没有任何个别的东西,对这种唯心主义的反驳则认为在我的自我意识之外存在着个别事物,这两种看法都是同样的坏。前者是巴克莱的唯心主义,其中所说及的只是个别的自我意识,换言之,它把自我意识的世界认作一堆有限的、感性的、个别的表象,这些东西虽说被叫做事物,但同样是没有真理性的。而对象的真理性或无真理性并不在于它们是事物或是表象,而在于它们的局限性和偶然性,不论它们是表象或是事物。对巴克莱这种唯心主义的反驳,其意义不外使人注意到,这种经验意识不是自在存在的,但这种经验的事物也同样不是自在存在的。不过康德的自我还没有达到真正的理性,而是停留在与普遍意识相反对的个别意识本身上。

这样,自我便被归结为知觉的先验统一,归结为纯直观和纯概念双方的统一。据康德看来,经验里面有两个组成部分:一方面为经验的部分、知觉,另一方面即第二个环节为范畴、因果、实体和偶性、类、共相。这是一个极其正确的分析,在经验内我们的确发见有这两方面的规定。但是康德把这种分析和物自体不可知的说法联系在一起,他认为经验只能掌握现象,我们通过经验所获得的知识不能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因为知识的两个成分:(一)感觉,这无论如何只是主观的;(二)范畴,这只是我们的知性的规定,而真正的内容、材料是感觉,是知识的另一成分。无论范畴也好,感觉也好,都不是某种自在的东西,两者的结合,认识,也不是自在的东西,而它所认识的只是现象,——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矛盾。事实上认识就是两者的统一;但是在谈到认识时,康德总是把那能认识的主体了解为个别的主体。认识本身就已经是那两个环节的真理性;于是被认识者只是现象,认识便又落到主体方面了。主体的这种认识作用因此只包含现象,不包含自在存在,因为它所包含的事物只是在直观和感性的形式内。
事实上,我们看见,康德所描写的只是经验的、有限的自我意识,这样的自我意识才需要一种外在于它的材料,换句话说,这乃是一个个别的、有局限性的自我意识。他并没有问,这些知识按其内容说自在自为地是真的或是不真的。全部知识老是停留在主观性之内,在主观性之外便是外在的物自体。这个主观性本身却是具体的,特定的思维、知性(范畴)。这些范畴已经是具体的了,而经验、感觉和范畴的综合就更是具体的了。康德把普遍的、必然的东西叫做客观的东西。通过普遍性和必然性,经验就成为客观的。被知觉的东西不是客观的。经验中的知觉康德叫做主观的、偶然的东西。反之,那对材料加以联系的范畴,思维所带来的统一性,则是经验中的客观成分、规律、共相。另一方面,这种直观范围内的材料一般地是主观的,这就是说,材料只是象它在我的感觉中所感到的那样:我所知道的只是感觉,不是事情本身。这当然是主观的。但与此对立的那一面,即客观的东西,本身也同样是主观的,虽然不属于我的感觉,但总仍然封闭在主体的范围内,封闭在自我意识的纯自我内,封闭在能思的知性范围内。一方面我有感觉内容,另一方面我又是能动的,不让感觉内容保持其偶然的特性,我要使它成为普遍的。但是这种活动也是主观的,因此我们不能认识事情[内容实质] 的本身。一方面是和我们的机体相联系的感觉规定,另一方面是在自我之内的思维规定。因此我们所认识的、所规定的都只是现象。在这个意义下康德哲学被叫做唯心主义:我们只是与我们的规定打交道,不能达到自在存在;我们不能达到真正的客观事物。

3.第三种认识能力在康德那里就是理性。第二种认识能力为知性、思的规定作用。康德同样按心理学的方式由知性进展到理性。他在灵魂的口袋里尽量去摸索里面还有什么认识能力没有;碰巧他发现还有理性,——即使不能再发现什么能力也同样无碍于事,正如物理学家碰巧发现磁力一样,不论磁力存在或不存在都没有多大差别。”我们的一切知识从感觉开始,从感觉那里进到知性,并终结在理性那里,在理性之上我们没有更碰到任何较高的东西足以加工于直观的材料,使其从属于思维的最高的统一性”。理性是根据原则来认识的能力,通过概念在普遍中认识特殊。知性便不是这样,知性是通过直观而认识到特殊的,——而范畴本身就是某种特殊的东西。理性原则一般是共相、思维,这是就它以无条件者和无限者作为它的对象来说。理性的产物是理念,康德把理念了解为无条件者、无限者。这乃是抽象的共相,不确定的东西。自此以后,哲学的用语上便习于把知性和理性区别开。反之,在古代哲学家中这个区别是没有的。知性是在有限关系中的思维,理性照康德说来,乃是以无条件者、无限者为对象的思维。这种无条件者他叫做理念,一个从柏拉图那里取来的术语。

这个无条件者现在必须加以具体的了解。而主要的困难也就在这里。理性的任务在于认识无条件者、无限者。这是什么意思呢?认识无条件者意味着规定无条件者,把无条件者的规定推出来。这叫做认识,或者也应该这样说。关于知识、认识等等写了不少、说了不少,但是没有给它下一个定义。但是哲学的任务在于将人们假定为熟知的东西加以真正认识,因此哲学在这里所要做的就是对无条件者得到真知。现在理性有了认识无限者的要求,但理性又没有能力达到这点。康德所提出的理由,一方面认为无限者没有在经验中被给予,认为没有心理的、感性的直观或知觉与无限者相对应,认为无限者没有在外在的或内心的经验里被给予。——“在感性世界里没有与理念相对应的对象”。这要看我们如何去看这世界。但康德所谓经验、世界的考察,不外是这里有一支蜡烛,那里有一个烟盒。这无疑是对的,无限者是没有在世界中、感性知觉中给予的。并且假定我们所知道的是经验,是思想和感觉材料的综合,那么无疑,无限者是不能在象我们获得一个感性知觉那样的意义下被认识的。但是我们也不要求用感性的知觉来证明无限者的真理性;精神只是作为精神认识的对象而存在的。

另一方面,如果无限者是被认识了的,那么它就是被规定了的。但为了要规定无限者,理性除了具有我们所谓范畴的那些思维形式外,什么东西也没有,范畴虽能给我们以康德所谓客观的规定,但它们本身却仍然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但如果我们把这些只能应用于感性直观的范畴应用去规定无限者,那么我们就会纠缠在错误的推论(背谬论证 Paralogismen)和矛盾(widersprüche)(二律背反 antinomien)之中。这是康德哲学中重要的一面,即指出只要通过范畴去规定无限者,这个规定就会陷于矛盾。他说,这些矛盾是必然的;在矛盾中理性是超越经验的。理性本身又有这样的要求,即要求把知觉、经验、知性的知识追溯到无限者。这种无限者与知性知识或知觉的结合将会是最高的具体概念。说理性产生理念,这是一种伟大的说法;但在康德那里这只是一个抽象。只有无条件者与有条件者的结合才是理性的具体概念。

有各种不同的无条件者,它们都是由理性产生的、独特的对象,先验的理念;因此它们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东西。至于康德何以会得到这几种的理念,现在他又须从经验、从形式逻辑去加以说明,因为按照形式逻辑有不同种类的理性推论。康德从三段论法的形式推演出理念来。有多种的推论:(甲)直言的推论、(乙)假言的推论、(丙)选言的推论。因此无条件者也有三种:(一)作为“在一个主体内的直言综合的无条件者”。综合是具体的概念,但它的意义却是两歧的。因为它可能指对独立的东西的外在结合。当我们设想自己为思维的主体时,我们便做出这种联结。(二)作为“在一系列环节中的假设的综合的无条件者”;(三)作为“在一个系统中诸部分的选择的综合的无条件者”。第一种综合被说成是理性的对象、先验的理念,当我们设想自己为“思维的主体”时,我们便作出这种综合。第二个理念是“一切现象的总和、世界”。第三个理念“包含着一切事物的可能性之最高条件那样的东西,一切本质的本质”——这就是上帝。现在问题是:这些对象是否具有实在性?理性是否能给予它们以现实性?就是说,它们是否仍然被关闭在主观的思维里?这是最后必须追问的问题。现在理性是不能给予它的理念以实在性的,不然它就会成为超越的,超出经验的了。反之,理性只能产生背谬的论证、矛盾和没有现实性的理想。

甲、“背谬的论证是一种形式上错误的理性推论”。由于理性把在一个主体内拼成直言综合的那种无条件者或思维的主体设想成为实在的东西,因而把它叫做实体,这就形成了背谬的论证。自我、思维者是不是一个实体呢?一个灵魂是不是一个灵魂实体呢?进一步还要问:这种思维的自我、灵魂是不是永久性的、非物质的、不朽的、有人格的,是不是和肉体有实际的共同性呢?——推论的错误在于把先验主体的统一性这一必然的理性理念认为是一个事物或实体。在我的思想里我发现我是有永久性的,那有永久性的东西就是实体。自我是我的思想之空虚的先验主体,但它只有通过它的思想才被认识;至于它本身是什么样子,对于这,我们一点观念也没有。(一个可怕的区别!须知思想就是本身自在的东西了。)对于它[即自我]我们不能肯定说它存在,因为思维、自我意识是一个单纯的形式,我们对于能思维的自我不能通过外在的经验去认识,只有通过自我意识才对它有一个观念,这就是说,因为我们不能把自我拿在手上,不能看见它、不能嗅着它等等。其实如果自我是一个普通的事物,则它就也会被经验到。我们诚然知道,自我是主体;但如果我们超出了自我意识,并且声称它是实体,那么我们就超越了我们所应有的界限。我们不能赋予主体以任何实在性。

这里我们看见,康德陷于矛盾,在他所驳斥的观念之生硬性和停留在他所驳斥的观念之内的他自己的观念之生硬性,其间就存在着矛盾。第一,当康德肯定说,我不是一个感性的事物、不是一个僵硬的不变的东西、不是一个有感性的特定存在的灵魂实体,他完全是正确的。第二,他所肯定的反面却不是说,作为普遍的、能思维的自我本身具有本质和真正的实在性,具有他所要求的客观方式的现实性的环节。反之,他停留在这种实在性和存在的观念之内,即他认为实在性只是在于具有感性的特定存在。康德不能够跳出这种观念。他总以为,因为我没有感性的特定存在,我没有在外在的经验里被给予我们,所以它就不是实在的。因为自我意识、我的本身不是实在性;它只是我们的思维,换言之,康德把实在性仅了解为纯全是感性的东西。——存在、事物、实体在康德看来似乎远比主体还要高,主体不配具有这些规定。但是无宁应该说,那些规定太贫乏了,有生命者不是事物,灵魂、精神更不是事物。事物、实体反而是太低劣了,不能说明自我,因为它们只是些知性的范畴。同样,存在是我们对于精神所能说的最少的东西了,存在只是精神的、抽象的、直接的自身同一性。存在是属于精神的,但必须认为,我们不值得费力气应用存在这个规定去说明精神。

乙、第二,二律背反是把无条件者的理性理念应用到世界上而引起的矛盾,即把世界看成一切有条件者的全部总和,或把世界本身认作无条件者、无限者而引起的矛盾。这就是说,世界里有了某些现象,理性就要求这些现象之所以可能的全部条件,就这些条件构成一个系列来说,理性就要求一个绝对完满的综合。如果把这全部条件的综合说成是存在着的,那么这就只表明其自身为一个二律背反,并表明理性只是辩证的。并且在这个对象里从各方面看来都存在着完全的矛盾。现象只是有限的内容;理性规定则被认作是无条件者、无限者。世界是有限者的结合;如果我们用理性去思维这个内容、[世界],使它从属于无限者,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两个规定,有限者与无限者,两者互相矛盾。理性要求绝对完备的综合,在现象界我们有一系列的因果关系,但理性要求一个完备的系列,亦即要求一个开端。康德指出了四个矛盾;这未免太少了,因为什么东西都有矛盾。在每一个概念里都很容易指出矛盾来。因为概念是具体的,因而不是简单的规定。所以每一个概念包含着许多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正相反对的;这些矛盾康德叫做二律背反。这是很重要的,但与康德的原意相反。

子、这些二律背反包含着这样一种矛盾,例如我们可以证明一个规定,有限性与另一个规定,无限性同样正确。按照时间和空间在进程中的综合的完成是时间和空间的最初开始。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开始”和终结,“并且它是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之内”。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始”和终结,并且“在空间内也没有限度”。正面和反面都同样可很好的加以证明。他所提出的证明却不是“律师的证明”,他是用间接的方式去论证的。他想要知道,世界是否有起始和终结,世界在空间和时间中是否有限。但是世界就是这个宇宙、全体;所以它是一个普遍的东西、一个理念,而这个理念可以被规定为有限或无限。如果我们应用这些范畴去说明世界,那就会陷于矛盾,〔因为这些范畴是不能应用于物自体的〕。

丑、第二个二律背反:实体是由简单的部分集合而成,人们可以必然地设定有简单的部分存在,或者说,简单性是可以被证明的。但同样也可以证明无穷的分割,分割永远不能完成。正题:“每一个集合起来的实体都是简单的部分”、原子“所构成”。反题:“没有简单的东西存在”。原子也是一种限度、物质性的自为存在。同样也可以说,点是封闭着的面。原子的反面是无限的分割性。

寅、第三个二律背反是自由与必然性的对立。前者是自身决定的原则,它属于无限性一面。它认为遵循自由律的因果关系是唯一的因果关系。后者只承认决定论有效。它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为一个原因或根据所决定。

卯、第四个二律背反:从另一方面看来,我们可以说,全体完成于一种作为行动之最初开始的自由中,换言之,全体完成其自身于一种作为世界原因的绝对的必然本质中,——这样,世界的进程就打断了。但是,同样可以说,与这种自由正相反,世界进程是按照因果条件的必然性,并且与必然的本质相反,一切都是偶然的。正题:“这世界有一个绝对必然的本质”、绝对实体、有条件的世界的绝对必然性。反题:“在世界之内、在世界之外都没有绝对必然的本质存在”。

这些对立中每一个都有同样的必然性。在这里详细发挥这点未免是多余的。这些矛盾的必然性是康德所提到意识前面的很有趣味的一面。人们按照普通的形而上学思想,总以为一面必定是正确的,另一面必定应该推翻。但是指出这类的矛盾出现的必然性正是很有趣味的。

康德也解除了这些矛盾,不过是按照先验唯心主义的独特方式去解除的。先验唯心主义不怀疑或者不否认外界事物的存在,反而“承认事物在时空中是可以感知的”。(这种承认其实是不需要的):但是从先验唯心主义看来,“空间和时间本身并不是事物”,因此“在我们心灵之外便没有存在”,这样,无论有条件或无条件都不能用来说明物自体。这就是说,所有这些关于时间和起始等等规定都不属于事物本身或物自体,而物自体是独立存在于我们的主观思维之外的。如果这些规定属于世界、上帝、自由,那么就会出现客观的矛盾。这个矛盾并不是自在自为地存在于那里的,而是仅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并以我们的主观思维为其根源。换言之,这种先验唯心主义让矛盾保持着,只是认为事物本身并不是那样矛盾着的,而认为矛盾仅仅出现在我们心灵内。于是同样的矛盾就停留在我们心灵内。正如从前认为上帝是接受一切矛盾在自身内的存在,现在便认为自我意识是这样的东西。但是康德哲学没有抓住“不是事物本身矛盾而是自我意识矛盾”这一论点,予以进一步的挖掘。经验教导我们,自我并不因为有了矛盾而解体;我们知道,自我继续生存下去。因此我们用不着为了我们的矛盾而苦恼,因为矛盾并不能使自我解体,自我能够忍受矛盾。——但这样说来,矛盾并没有解除,在过去以及在今后它仍然保持着。而康德未免对于事物太姑息了,认为事物有了矛盾是不幸之事。但须知,精神(最高的东西)就是矛盾,这决不应该是什么不幸的事。由此足见,先验唯心主义丝毫没有解除矛盾。如果认为现象世界有一个物自体,这个物自体没有矛盾,它是不同于精神东西的,并且认为有矛盾的东西就会毁灭自己。那么,精神一有了矛盾就会陷于混乱、发狂。真正的解决在于认识到这样的道理:范畴本身没有真理性,理性的无条件者也同样没有真理性,只有两者的具体的统一才有真理性。

本文摘自: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26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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