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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姐为什么能进入金陵十二钗行列

2012-08-11 19:13阅读:

巧姐为什么能进入金陵十二钗行列
土默热 2004-9-3 上午12:00 发表于 学术研究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都是聪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独巧姐是个例外。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前八十回结束时,她还是个怀抱的孩子。她有什么资格跻身十二钗行列呢?
  《红楼梦》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书中说凤姐为了孩子好养活,求刘姥姥给多病多灾的大姐另取名巧姐,显然大姐和巧姐应该是一个人;但书中又出现了奶妈
抱着巧姐领着大姐的说法,显然大姐和巧姐又是两个人。
  二是巧姐的年龄暴涨暴缩,总也长不大。刚出场的大姐,是个怀抱的婴儿,中间似乎长大了一点,但到前八十回结束,她仍然是个不离怀抱、善于啼哭的婴儿。《红楼梦》的故事前后经历了几年,研究者有争议,但毕竟是好多年吧,宝黛等人都由一个大孩子长成了进入婚龄的年轻人,而巧姐却总也长不大。
  三是《红楼梦》作者十分讨厌巧姐的狠舅奸兄,但这两位舅和兄究竟是谁?他们怎么了?怎么了?前八十回没有交代。后四十回说贾环和贾就是狠舅奸兄,他们合谋把巧姐卖了,沦落风尘,后来被刘姥姥搭救,嫁到乡下一个周财主家里。但贾环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贾为人虽然乖巧但也不似奸人坏人。《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判词图画也从没暗示巧姐当过风尘女子,后四十回这些描写显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还是得找对《红楼梦》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开巧姐之谜的,当你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洪之后,巧姐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洪昇与妻子黄蕙婚后到逃离家庭前,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十分聪明可爱,但从小多病,身体较差;幼女尚在怀抱。这两个女儿,应该就是书中大姐和巧姐的生活原型。逃出杭州后,洪把妻子女儿先安排在武康县的田庄上生活,居住一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城,自己到北京国子监去谋取功名,兼以笔耕谋生。
  此时,洪的妻子黄蕙和孩子们,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黄蕙与婆家闹翻了,无人管她们娘仨生活,就连娘家黄家,那么富贵的当朝宰相家庭,也无人肯照顾这三个可怜的母女。全靠街坊邻居接济一些米和菜,勉强度命。
  此时黄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的诗描述,是甑尘疑禁火,衣单似耐寒,也就是说,经常一连几天揭不开锅,锅上落了一层尘土;到了寒冬没有棉衣穿,人们还以为这娘仨耐寒。对于两个年幼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悲惨的日子啊!
  洪的长女似乎没有正式取名,我们姑称之为大姐吧。在饥寒交迫中长到了八岁,竟在冻饿交加中悲惨地夭亡了!孩子死时,洪正在北京卧病,听到这个消息,犹如青天霹雳,洪悲痛得几乎疯了,在病床上提笔写了《遥哭亡女》四首诗(见附录)
  洪在诗中,首先痛责自己无能,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尝尽了痛苦,有时孩子牵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无法满足这点可怜的要求。这个孩子从小偏聪慧爱拈爷笔管,闲学母裁缝,父母愁闷时,消愁最喜侬。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可爱的女儿了,将来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坟头上浇一杯酒诉说父亲的吧。
  在这种极度悲伤的心境下,洪应该最痛恨谁?当然是这个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时洪的岳父黄彦博已死,黄蕙的娘家弟兄坐视不管,洪内心怎么能原谅他们?回到南方后,洪几次在诗中使用且著临邛犊鼻浑的典故,去讽刺岳家。这个典故是指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结婚后,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顾他们,他们就当垆卖酒,羞臊岳家。从这个典故中,不难看出洪对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绪。
  洪的次女是洪之则。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她参加过蕉园诗社,是诗社中年龄最小、辈份最晚的成员,还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参与蕉园姐妹集体评点《牡丹亭》传奇,并为此写过跋文(见附录)。洪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作为蕉园诗社成员中唯一的晚辈女诗人,与《红楼梦》十二钗中巧姐的身份地位不是完全吻合么?的妻子黄蕙与洪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书中王仁和贾芹一流,而不是贾环和贾芸
  回头再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太虚幻境判词中的一从二令三人木,属于拆字法,合起来就是一个繁体的字,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应该哭向金陵了。武康县就位于杭州通往金陵的路上,说她们母女“哭向金陵”事出有因。
红学界猜测什么王熙凤被回娘家了,死时用一张破席卷着拖出去了,都是毫无根据的瞎猜!说这话都让人恶心。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书中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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