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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探矿权文书不征印花税

2012-06-10 04:26阅读:
中国注册税务师齐洪涛:526日在山东省济宁市讲课时有位朋友问到此问题,我回答不征印花税,其根据就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确定的征税范围。印花税属于正列举,没列举的不征税。今天看到《中国税务报》李洪华的文章新疆采矿权探矿权 文书免征印花税》,文章标题是有问题的,不是免征印花税,而是不征印花税,可能是作者的疏忽所致,总局也以确定采矿权、探矿权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不征收印花税。其实,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在2005年就已不征印花税的。

新疆采矿权探矿权文书免征印花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洪华 时间
:2012-06-08
本报讯 近日,新疆地税局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地区询问采矿权、探矿权是否征收印花税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印花税税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而采矿权、探矿权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因此不征收印花税。

探矿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来源: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咨询主题:探矿权转让应交哪些税
留言人:刘先生 留言时间:2005-06-21 16:24:50
主题内容:
请教一下,企业将自己所有的探矿权(符合国家转让条件)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要开哪种发票?除按无形资产转让交营业税及附加税外,还要交哪些税种?印花税如何交?交的比率有何规定?;
回复主题:探矿权转让应交哪些税
回复人:厦门地税局网站办公室 回复时间:2005-06-22 17:57:59
回复内容:
您好!探矿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税政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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