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纳服函〔2021〕297号:关于关心关爱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做好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09-16 11:55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关心关爱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员 做好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1〕2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精细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在纳税缴费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特殊人员的获得感,现就做好特殊人员纳税缴费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特殊需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服务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转变,让特殊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特殊人员的现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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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心关爱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员 做好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1〕2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精细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在纳税缴费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特殊人员的获得感,现就做好特殊人员纳税缴费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特殊需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服务的各项工作,有效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转变,让特殊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特殊人员的现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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