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电教规划和工作计划,管理全县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业务;
2、
结合全县学校实际,制定中小学校电教(现代教育技术)基本建设标准和设备配套方案,指导中小学电教(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维修维护及使用,负责开发、配备和管理中小学校电教教材、信息技术教学资源;
3、
组织开展全县电化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
4、
负责全县电教(现代教育技术)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教学应用研究;
5、
牵头实施国家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校校通”工程,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全县教育信息化工程;
6、
负责教育城域网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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