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NU的CY小姐,硕士论文中的这段综述写得还是挺精彩的,摘下来与大家分享:
一般认为,首先提出“自由”和“粘着”这对概念的是美国学派的语言学家Leonard Bloomfield,他在《语言论》中对这对概念作了界定:“不能单说的语言形式叫作粘附形式(bound form);其它所有的形式(例如John ran 或John或ran或者running)都是自由形式(free form)。”所谓不能单说,指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处于绝对位置,不能单独成句。符合这一条件的是粘附形式。反之,“能够作为句子出现的形式,就是自由形式”。布氏还认为“不是任何语言都使用粘附形式:比方,现代汉语似乎就没有。”
美国学派的语言学家几乎都主张用“最小的自由形式”来定义“词”。布氏还企图运用“粘着形式”和“自由形式”这对概念来区分词和短语:“一个自由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较小的自由形式所组成,就叫短语(phrase)。例如‘poor John’(可怜的约翰)或是‘John ran away’(约翰跑了)或是‘
一般认为,首先提出“自由”和“粘着”这对概念的是美国学派的语言学家Leonard Bloomfield,他在《语言论》中对这对概念作了界定:“不能单说的语言形式叫作粘附形式(bound form);其它所有的形式(例如John ran 或John或ran或者running)都是自由形式(free form)。”所谓不能单说,指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处于绝对位置,不能单独成句。符合这一条件的是粘附形式。反之,“能够作为句子出现的形式,就是自由形式”。布氏还认为“不是任何语言都使用粘附形式:比方,现代汉语似乎就没有。”
美国学派的语言学家几乎都主张用“最小的自由形式”来定义“词”。布氏还企图运用“粘着形式”和“自由形式”这对概念来区分词和短语:“一个自由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较小的自由形式所组成,就叫短语(phrase)。例如‘poor John’(可怜的约翰)或是‘John ran away’(约翰跑了)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