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价”系列谈(二)
2012-06-01 10:51阅读:21,314
“好价”系列谈(二):
格雷厄姆的五大安全标准之二:
股息率不低于3A级债券收益率的2/3
李剑
格雷厄姆的五大安全标准之二是:股息率不低于3A级债券收益率的2/3。不分配股息或无利润的股票不予考虑。
同前一个标准相比,相同的是都是拿股票与最高级别的债券作比较。不同的是前者用的是收益率或市盈率,后者用的是股息率或市红率。
重视股息率,实际上就是使用股息估价法。与自由现金流法估价法一样同为绝对估值法。它与相对估值法市盈率相比更合理、更容易理解。
因此这个标准最大的优点是更安全、更直观。一,不会买到亏损的垃圾股,也不会买到利润很高但资本性开支很大仍然无力分红派息的企业,当然也包括不会买到一毛不拔的企业(颇有戏剧色彩的是,也买不到格老的天才学生巴菲特公司的股票,因为伯克夏哈撒威公司基本不分红。但这是一个因管理层理财能力太强而不愿分红的特例)。二,股息率可以很直观地同银行利息和债券利息相比较,在衡量投资价值上更加便利。写到这里,不能不顺便提一下股息估价法或现金估价法的发明者约翰巴罗威廉姆斯,也向他致以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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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率是每股派息与股价的比率。它真实地反映出股东真正到手的投资收益率,即需要多少年才能收回全部投资。股息率越高,越具有投资价值。在投资实践中,股息率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标尺之一。
而收益率是每股净利润与股价之比,它仅仅反映的是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并不指股东投资能够真正到手的东西。如果股价不涨,又不分红,则利润再高也没有意义。当年,格雷厄姆曾提请某家公司分红而不被同意,竟想尽设法打进董事会,迫使公司分红。约翰巴罗威廉姆斯说的好:“利润只是到达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终点的一种手段而已,但不能把这种手段错误地当成终点。我们要说的是,股票的价值来自于它支付的股息,而不是利润。简言之,股票价值等于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价值”。
在<聪明的投资者>第四版的注释中,有一份伦敦商学院三位教授的研究资料:如果一个人在1900年投资1美元于股票,并将股息全部花掉,到2000年时,这笔投资会变成198美元;但如果你把分得的股息全部用于再投资,你的股票组合市值将达到16797美元。显而易见,股息才是股票投资最大的吸引力。
重视实质回报和投资安全,这都是格雷厄姆的务实和伟大之处。不要说当年美国市场投机气氛盛行,就是八十年后的中国股市,也没有多少股民特别重视股票的分红回报,大多数人炒的是股价上涨,获利了结;而像境外一些投资人士把股票视同于房产、把股息视同于房租,长期持有获取固定回报养家的人寥寥无几。同样,大陆的上市公司很多也不厚道,圈钱积极得很,而给股民分红则十分不情愿。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伊始,要抓的居然还是督促上市公司分红。
同第一条标准一样,格老的这个标准在投资实践中还有一重启发:估值随银行和债券的固定收益而波动。有一种估值方法认为,银行加息对股市总是利空,因为:股票的合理价格=每股股息÷银行利息率。假设一家公司连续几年每股年终分红0.5元,当前股价10元,而同期银行利息率是3.5%,则股价应为14.29元(0.5元除以0.035),当前股价被低估。而一家公司连续几年每股年终分红0.5元,当前股价10元,同期银行利息率是5.5%,则股价应为9.09元(0.5元除以0.055),当前股价被高估。
好,让我们在实践中检验一下,看看格老的这个标准是苛刻还是宽松。其实只要稍微翻翻电脑资料,就会发现,注重安全和注重上市公司是否有分红能力及是否厚道的股民,可以轻易买到这样的低价股票。比如当前中国银行年存款利率是3.5%,最高等级的中国债券年收益率大约是4.5%(由于股票分红按年度进行,故只要参照一年期而不是长期的3A级债券利率即可)。按不低于4.5%的债券收益率计算,则股票年分红派息只有超过3%即可。此时此刻,中国有大把蓝筹股的股价跌到年派息率超过3%的程度。我们不能说中国股市始终没有投资价值。一切都要看市场的规范程度和股民的眼睛瞄向何处。
当然这是格老提的最低标准。我个人认为,股息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5%之上的50%左右即10%才是最佳股价。理由来源于国外房产出租者的算盘,当房价跌到年租金达到房价的10%、租金收入除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还有3%以上回报时,才是理想的房价。
这也不算最为苛刻。回顾1998、2005、2008三次股灾期间,香港的少数分红稳定的大型公司,股息率竟随着股价的下跌上升到20%左右。市场恐慌呀。那时买入它们,不需要股价上涨,年年有20%的现金分红,不亦悦乎?
总之,格雷厄姆的这一标准意义重大,对投资者的启发永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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