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填报学历等问题的说明
2010-11-25 09:57阅读:
关于职称评审填报学历等问题的说明
鉴于部分职称申报人员提出关于学历等问题的咨询,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毕业证为第一学历,函授、职业院校、成人教育等毕业取得非普通类毕业证均为第二学历。初中、高中、技校可作为第一学历填报,并应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申报表格的填写、打印应按通知统一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应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应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粘贴照片。
三、“现从事专业”栏目应按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专业类别填写,以上专业未能包括的,可填写:其他(×××专业),如:电气安装、建设机械、建筑工程经济、建筑材料等。
四、各类证书须提供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
五、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应按有关规定向区人社局申请确认职称,需提供报到证、人事代理证明。暂未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企业人员,也可申报参加评审。
六、申报助级因条件不达标而未予通过后,取消评审资格,不按降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