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澳大利亚移民部接受6岁以上的小孩申请学生签证到澳大利亚留学。与其同时,18岁以下的学生签证持有者(小留学生)的其中一位监护人(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可申请“陪读签证”(Class
TU Subclass 590 Student Guardian
Visa)到澳大利亚照顾这位小留学生的起居饮食。有些朋友问我,这种陪读签证会不会特别适合单亲家庭,让单亲爸爸或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到澳大利亚读书、生活、买房、工作或做生意,并随后申请移民定居?
陪读签证的申请者可以是该小留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或得到父母委托21岁以上的亲戚(例如:祖母),其申请前提条件是有能力在澳大利亚给小留学生提供住宿和各种生活上的福利和需求。这个能力除了经济上的能力,还包括本人能亲身到澳大利亚陪同生活。这些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里面,每年都有不少人的签证被移民部取消,理由就是他们触犯了其中一个签证条件。陪读签证有好几个签证条件,其中容易被触犯的有以下几个: 1)条件8101 - 在澳期间不能工作;2)条件8537 - 在澳期间必须跟小留学生一同居住,并照顾他生活上的各种福利和需求;3)条件 8538 - 在签证有效期间如果想自己独自离境(例如:托付在澳亲友照顾小留学生,自己回国探亲几天),必须事先获得移民部的批准。
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在澳期间不能工作?是的,这是一个会被移民部官员严格执行的签证条件,一旦被证实参与工作,签证肯定会被取消,没有酌情商量的余地。工作如何定义?移民法规1.03 定义工作为:在澳大利亚一般会获得薪酬的活动(an activity that, in Australia, normally attracts remuneration)。由此可见,这个“不能工作”的定义非常广泛,包含但不局限以下这些情况:1)偶尔兼职,并非全职;2)只当实习,不收工资;3)只当替工,帮忙朋友;4)只当老板,指挥员工;5)只是董事,巡视业务… 我无法通过移民部的公开资料查到完整数据,但是检查过去几年的移民与行政申诉庭(MRT/AAT)判例看来,涉及陪读签证被取消的上诉案件几乎都是中文姓名的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
涉及触犯8101的陪读签证取消判例
陪读签证的申请者可以是该小留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或得到父母委托21岁以上的亲戚(例如:祖母),其申请前提条件是有能力在澳大利亚给小留学生提供住宿和各种生活上的福利和需求。这个能力除了经济上的能力,还包括本人能亲身到澳大利亚陪同生活。这些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里面,每年都有不少人的签证被移民部取消,理由就是他们触犯了其中一个签证条件。陪读签证有好几个签证条件,其中容易被触犯的有以下几个: 1)条件8101 - 在澳期间不能工作;2)条件8537 - 在澳期间必须跟小留学生一同居住,并照顾他生活上的各种福利和需求;3)条件 8538 - 在签证有效期间如果想自己独自离境(例如:托付在澳亲友照顾小留学生,自己回国探亲几天),必须事先获得移民部的批准。
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在澳期间不能工作?是的,这是一个会被移民部官员严格执行的签证条件,一旦被证实参与工作,签证肯定会被取消,没有酌情商量的余地。工作如何定义?移民法规1.03 定义工作为:在澳大利亚一般会获得薪酬的活动(an activity that, in Australia, normally attracts remuneration)。由此可见,这个“不能工作”的定义非常广泛,包含但不局限以下这些情况:1)偶尔兼职,并非全职;2)只当实习,不收工资;3)只当替工,帮忙朋友;4)只当老板,指挥员工;5)只是董事,巡视业务… 我无法通过移民部的公开资料查到完整数据,但是检查过去几年的移民与行政申诉庭(MRT/AAT)判例看来,涉及陪读签证被取消的上诉案件几乎都是中文姓名的陪读爸爸或陪读妈妈。
涉及触犯8101的陪读签证取消判例
-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