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包括比尔·盖茨都是中途退学的。如果坚持创业又不退学,那么也要饱经风霜、吃尽苦头。这也不是说学校或教师对大学生的创业有多痛恨,而是因为大学是一个培养雇员而不是培养老板的场所。
雇员是可以通过教师的“教”来培养的,而老板只能通过自己的“创”来成就自己。“教”与“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方式,彼此排斥,难以相容。
从活动内容上看,“教”是预设性的,而“创”是生成性的。“教”的内容,不要说一课时、一单元、一学期,就是整个大学的四年,都是事先设计安排好的,也即一个学生在什么时候学习什么内容都有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少学或者没有按时学,都完全可能拿不到规定的学分从而影响到是否能如期毕业。而“创”的活动所面对的诸项工作内容无法事先安排事先确定,是逐渐生成逐渐丰富的。例如,产品选择和客户洽谈,对创业者来讲,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而且要贯穿创业的全过程。创业者分身无术,显然无法同时既接受教师的“教”又坚持自己的“创”。
从活动时间上看,“教”是固定性的,“创”是随机性的。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课时间的安排固定刻板,并且不允许任何人违反。不要说旷课,就是迟到早退都会受到纪律处分。这样的时间安排没有错,但对创业者来讲无异于“被判处死刑”。创业者不是有意要与学校制度作对,实在是创业活动本身让创业者难以成为一名“守时”的学生。对创业者来说,“商机”关系到事业成败,但稍纵即逝,惟有刻不容缓方能捕捉到。遗憾的是,创业者抓住了“商机”,却可能违反纪律失去了“学籍”。
从活动形式上看,“教”是集体性的,“创”是个体性的。“教”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班级授课制”,一名教师在同一教室中同时向几十名学生授课。而“创”的活动是个体性的,自己投资,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要由自己独当一面地处理创业过程所遇到的所有问题。创业者要想参与到集体中接受教师的“教”,就可能终止自己的“创”;而要坚持自己的“创”,即可能因自己脱离集体而被学校除名。
从活动场所上看,“教”是局域性的,“创”是全域性的。“教”是在教室、实验室或学校中的某一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