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陈汉国民中心小学校长:郑英伟。
1949年全国大解放,下半年由陈镇乡政府乡长殷浓,提名朱轮球为
陈汉中心小学教师。校名:陈汉中心小学。
1950年上半年,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科长,委派齐声一为陈汉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马德。教导主任:洪导夫,副主任:汪怡。教师:张继治、张光华、徐传仪、朱轮球、段瑞枝、朱猗兰、郑英伟等。学生
160余名。
1951年,为了加强小学业务辅导,经县第一届文教行政会议决定:以行政区为学区建立中心小学及重点小学,
作为业务辅导中心。陈汉中心小学作为全区业务辅导中心。
1952年下半年,陈汉中心小学校长:罗松筠。教导主任:马德。教师:邓振江、贺松儒、吴口口等。学生:
300余名。本期各地私塾全部转为公立小学,至此,陈汉中心小学成立辅导站,每个星期教师集中到中心小学学习业务一一语文、算术、音乐三科,即备应用。
1953年下半年,陈汉中心小学校长:刘本义。教导主任:胡耀伯。教师:邓振江、吴口口等。学生:
300余名。
1954年下半年,陈汉中心小学校长:曾兴策。教导主任:胡耀柏。教师:汪展鹏、吴循素等。学生:
400余名。
1955年下半至
1957年上半年,陈汉中心小学校长:周哲夫,副校长:吴振殴。教导主任:胡耀柏。教师:朱官刚等。学生:
400余名。
1957年下半年至
1958年上半年,陈汉中心小学校长:余友达,副校长:吴振殴。学生:
600余名。
1958年下半年,因修建钓鱼台水库,陈汉中心小学迁到方山,本地没有小学(
1958年
-1963年上半年),学生家长思想混乱,陈汉沟全民主要精力是搬迁让地,因此学生数下降,只有
180余名。
1960年下半年,陈汉中心小学由方山迁到北浴,校长:赵长勇。教导主任:邓元珠。
1962年,在三合新建组
九鼓岭建陈汉中心小学校舍48间,由朱建求负责。
1963年下半年,陈汉中心小学由北浴迁回
三合新建组,校长:余有达。教导主任:邓元珠。教师:陈辉第、蒋立人、何琼英、何昭泉等。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业务辅导全被废置,中心小学被冲塌。有自然村办起了私塾,由学生家长“团学校”,请教师。
1970年,陈汉中心
小学,让出校产,官办陈汉高中。小学散由各自然村民学生家长邀办,请民师任教,是时小学教学点很多。
1976年,成立钓鱼台公社,相应建立
钓鱼台公社小学,但只有“钓鱼台公社小学”机构,校长
张志某,兼小学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无完全小学,小学布局仍然是各自然村民学生家长邀办的单、初小学,多级复试班教学。
1978年,改公社小学为辅导小学,钓鱼台辅导小学设在
铜鼓坡西山埂大队部屋。将就近的自然村教学点撤销合
并,将较远的高年级学生并过来,成为实体学校。校长张志某,
教导主任朱伏佑,教育会计朱艳贵。学生
160余人,五个班级。
1979年
8月,
校长虞加水,教导主任朱伏佑,教育会计朱轮求(退休返聘)。
1984年
8月,校长虞联方,
副校长张晓钟,
教导主任朱伏佑,教育会计朱轮求(退休返聘)。教师:朱彩贤、朱和秀、洪日和、朱仁成、朱任南、尹红艳、胡相林、陈进保、李爱梅、李小萍、徐安康等。学生
250余人,
五个班级。
1985年,校长虞连方,抽调县教委专案组,副
校长张晓钟主持全面工作,
教导主任朱伏佑,廖宜宾任会计。
1987年,
张晓钟任校长兼支部书记。改路改貌建铜鼓坡西山埂座西朝东教室七间。
1990年,
朱伏佑教导主任,洪日和任副教导主任,廖宜宾任会计。
1991年8月,校长张晓钟抽调区教委,
吴寄生任乡教委副主任,何祥勇任副校长,
虞其昌任副教导主任。
1992年,撤区并乡,成立陈汉中心小学,撤消原各辅导小学。钓鱼台辅导小学更名为钓鱼台村完全小学。后任村级钓鱼台村完全小学校长:陈代友、蒋日虎、廖宜兄、曹合松、朱万红、虞小春、张和一、王珏等。
二、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发展
1、普及初等教育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结束了
“文化大革命
”所造成的社会动乱、纠正了
“左
”倾错误,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局面奠定了基础,普及初等教育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报告对普及教育系统地作了深刻的阐述,中央
(84)号文件精神对普及小学教育系统地作了规定,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到
1982年,适龄儿童人学率为
65%,巩固率为
50.6%,毕业率为
57.7%。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和《关于
“六五
”计划的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普及初等教育的具体要求,必须完成
“两普及一扫除的任务
”(小学五年教育的普及、共产主义理论、道德、纪律教育的普及和扫除文盲
)。
1982年
12月
10日,中共宿松县委、宿松县政府制订了《关于普及小学义务教育的暂行规定》。
1983年,宿松县教育局制订了普及初等教育规划。规划按照分年实施的原则,确定了
1987年全县普及初等教育的目标。全县普及初等教育拟分三批完成。
第三批
:1987年完成普及任务的乡镇钓鱼台乡。
从
1983
年开始,掀起了普及初等教育高潮。制订了
“四率
”承包责任制
(乡村干部包入学率,学校教师包毕业率,乡村干部、学生家长共同包巩固率和普及率
);建立了乡规民约和奖罚制度、评比制度
(每个学期由乡村组织力量逐村逐户动员学生人学,评比人学率
;学期末组织力量逐校逐班查流生、评比巩固率和合格率
);校校都建立了教师工作责任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建立了以辅小为中心的普及教育网。偏远的自然村办起了复式单小或多
次、多类别办学方式,开办了普及班,动员校外
12-15周岁未达到小学毕业班度的少年儿童进普及班补习或复习,作为全日制小学的补充。这些普及班,由村举办,经费由村筹,师资由村自聘,质量由村聘教师承包。从
1983年到
1984年全村办普及班点多处,共动员百余名适龄少年儿童进普及班学习。
1985年,重点是加强对
“多形班
”的管理,提高
“多形班
”的教育质量。
1987年到
1988年将普及初等教育工作的重心放在改善
“四率
”的内涵上,力求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普及。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取缔
“简易班
”。
1988年
5月份,经县教育局组织了对全县
12-15周岁
“简易班
”学生的结业考试,对合格的百名学生颁发了结业证书,对达不到普及要求的全部转入全日制学校就读,从此不再办
“简易班
”。二是动员学生全部人全日制,同时发展学前教育,办起了学前班。三是严格学校管理,控制学生流失。
1988年,小学各年级留级面较好地控制在
5%以下,学生流失率不超过
2%。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普及初等教育档案资料
,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
1988
年,人学率达到
97.7%,在校学生巩固率达到
98.6%,毕业率达到
95.3%,普及率达到
98.3%,全县普及初等教育
“四率
”达到或超过原部颁标准。
1988年底,普及初等教育通过了省教委的复查验收,认定合格。
普及初等教育阶段的扫盲工作。自
1979年恢复扫盲工作以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一堵、二扫、三提高
”的方针,将普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
“一校设两制,一长管两校,一师兼两教、日校办夜校、堵扫结合搞
”的方法,把农业生产责任制运用到扫盲工作上来、定时间、定脱盲人数、定报酬,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奖励,实行双包合同制、村与小学教师签订承包合同,扫盲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校长、家长、教师按合同要求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全日制小学优势,利用全日制小学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因地制宜地举办一些半日制、隔日制、巡回制,早中晚班、牧童班等多种形式的扫盲班组。
1979年到
1980年,非盲率达到
69%;到
1988年,非盲率达到
87%;到
1991年,非盲率达到
91.4%。
1991年
3月上旬,省扫盲验收小组来检查验收基本达到无盲低标。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普初教育成果和“普九”的提出。
1989年到
1990年,全县教育工作的重心是巩固普及初等教育成果,补缺补差,迎接省政府的复查验收。到
1990年底,适龄儿童人学率达
98.1%,巩固率达
98.8%,普及率达
95.7%。
1990年
12月
25日,通过了省政府普及初等教育复查验收。
1990年,宿松县制订了《宿松县教育事业
“十年规划
”和
“八五
”计划》,明确提出
:按照《安徽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和验收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九年义务教育。
1991年
4月
23日至
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四个视察组,分赴全县各乡镇中、小学督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
1992年
7月上旬,宿松县教育委员会制订了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规划结合宿松县乡镇区划变更的实际,按省规定要求,全县必须在
1994年
达到基本标准。第三批
,1994年陈汉乡达到基本标准。从此,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一宏伟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始启动。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迅速发展。为增强普九意识,提高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提高社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就学的认识,从
1993年开始,中共宿松县委、宿松县政府把每年的元月份和
9月份定为
“义务教育法宣传月
”,列为普法验收的考核内容之一,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地进行学习和宣传,并通报情况,各级政府还依法制订了保障适龄儿童按时人学的规章。
为抓好普及程度,各地建立了承包责任制。行政包入学率和完成率,学校包毕业率和教育质量,行政和学校共包辍学率,以行政为主。每年初,由政府向家长发出适龄儿童人学通知书,并限期到校,如限期内不到校,对其家长及监护人进行惩罚,直至入学为止。同时制订乡规民约,搞好控流工作。
在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首当其冲,就是发展初中教育。宿松县人民政府规定
:从
1992年开始,利用四年的时间,每年不低于
12%的递增速度扩大初中招生比例。
1993年,初级中等教育
“二率
”(人学率、毕业率
)极低。
1993年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招生的人学率
74.2%;毕业率为
79.5%。
1994年,初中招生采取超常规大幅度提高比例,被称作
“一步起跳
”。初中招生
12%递增速度的同时,再增加班,扩大招生人数使小学升初中比例达到
96.65%。
1995年元月份,中共宿松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各乡镇党政两个一把手都参加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的文件,如《关于加强
“两基
”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的决定》等,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
“双基
”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县与乡
“双基
”工作联络员
;组建了基础教育发展基金筹措小组
;建立了县乡联系学校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了目标责任制。
为加快“两基”进程,
1995年,两次调整普九规划。第一次调整
:原计划实现
“普九
”目标安排在
2000年。调整后规划为
:普及初等教育必须在
1996年全面达标。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必须在
1998年全面达标。
1995年
12月
14日到
16日,安庆市人民政府
“两基
”工作检查组对宿松县
“两基
”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暴露出全县
“两基
”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
:初中入学率只有
75%,与省颁标准
95%相差
20个百分点。三残儿童入学率
58.9%,虽接近标准,但分类不达标
(视残
25.6%,听残
25.5%,智残
75.5%,合计人学率
58.9%)。小学毕业生实际升学率近两年均未达到
100%,
1994年
92.9%,
1995年
99.3%。初中流失率很高,超过
5%。为了解决上述这两大突出的矛盾,从
1996年开始,小学在特殊教育方面、初中在补偿教育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加强。
特殊教育。国家教委规定,在“八五”期间,农村残疾儿童人学率必须达到
60%以上。
1995年,全县
7-15周岁残疾儿童
589人,其中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的入学率都只有百分之二十多,与省颁标准
60%以上相差甚远。为发展和普及全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
1994年
8月
25日,国家教委领布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试行办法》,按照这一办法,全县各地本着就近人学的原则、动员残疾儿童、进入普通班学习、活动,使用的教材和普通班相同,并根据我儿特点、因材施教、注意处理好与普通学生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在一些有条件的地东、办特教班点,
补偿教育。由于初中未能按省政府规划进度按时实施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加上初中流失率没有得以严格控制、以至
17周岁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不能达到省颁标案。
1994年,县教委转发了省有关补偿教育的一系列文件,明确指出了补偿教育对于普及程度的特殊意义,并且对初中补偿教育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据统计,全县到
1998年完成率达标必须保证从
1994年开始,小学、初中适龄生
100%进入小学和初中,且
100%按时毕业。即便如此,还须进行初中补偿教育。
1995
年,
按县《关于开展初中补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从
1996年
2月起,开始实施补偿教育教学工作。补偿教育使用的课本为《安徽省初级中学简易课本》,补偿方法是采取随班就读或单独编班学习。补偿的时间是初一未人学或辍学的补习二年
;初二辍学的补习一年
;初三辍学的补习半年,每学年按
600学时计。补偿对象学习期满、由县教委统一组织考试、考查,达到毕、结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县教委验印的革、结业证书。
1996年
9月份,县教委组织参加补偿教育半年任务的对象进行统一考试,试卷由县教委统一印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考试工作由乡镇教委组织实施。
1997年和
1998年,县教委分别组织了补偿一年和补偿两年对象的毕、结业考试。
1995年
3月
15日,县教委出台了《关于争创无流生班级和无流生学校奖惩的决定》。
1995年
8月,宿松县
“两基
”教育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提前做好下学期中小学学生流控工作的通知》。
大灾之年,决战“两基”,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1998年,是宿松县
“两基
”达标验收年。
4月
14日,全县召开了决战
“两基
”动员大会。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期,
9月
28日,召开了全县迎接省政府
“两基
”验收动大会,认真分析了全县
“两基
”工作的严峻形势,指出了全县
“两基
”工作的缺差和薄弱环节,再次签订了
“两基
”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
“两基
”达标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明确了工作职责,实行责任和
“帽子
”挂钩。领导干部和
“两基
”领导小组成员均蹲点联系,定期督查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教委作出了决战攻坚倒计时安排,实行主任、书记分片、干部蹲点联系乡镇工作方法,加强了培训指导和考核的力度。各乡镇按照中共宿松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动员流生返校,落实
“双线
”承包责任制,成立
“两基
”执法工作队,筹集特困学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建立流生报告制度,开展“无流生校,无流生班”评比活动,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由于全县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
“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1998年
11月
18日
-21日,省政府
“两基
”工作专家评估验收组对
“两基
”工作进行了为期四天的验收评估,认定
“两基
”达标。
高标准扫盲。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从
1990年起,全县开展了高标准、高质量的扫盲。
扫盲领导机构。为保证扫盲工作扎实、顺利、有成效地开展,村成立了
“双基领导小组
”。村级正副组长由村长和完小校长担任。各乡镇配备了双基专干和资料员,同时建立了双基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制度。内涵严密的
“一卡七册九表
”的十七项资料,依据
“普九
”大帐,核实扫盲对象,逐和身份证进场。育考试、脱育试卷由县教委根据省编教材把握试题分量和深浅程度。参考学员凭脱盲证扫自要求。学习
300个课时以上,完成
150次以上作业。推行“双线”承包责任制、政府包组织发动、包人学巩团,包经费落实
:教育职能部门包资料建设、包教学管理、包按期脱育。层层签订了
“双向
”责任书。采取
“日校办夜校,一师任两教
”的办法,安排扫盲教师。
制定乡规民约。根据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精神,
制定了乡规民约,查制学员人学、限制脱盲。制定
“考勤考核、兑现奖惩”的规定对不能按期脱盲的青壮年实行“三不准”,即不准进乡镇企业,不准外出经商。子女不准享受减免学杂费待遇。
堵扫结合。在开展扫盲教育的同时,抓好学校“控流”工作,开展“无流生村镇,无流生学校和班级”的竞赛活动,使小学辍学率接近于“
0”,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
1.5%以内,堵住了产生新文盲的源头。
扫盲成果。
三合村
总人口1665人,15-40岁人口769人,其中文盲183人,盲率为23.83%.1991年—1998年累计扫盲155人,盲率为2.2%
陈屋村总人口
1213人,
15-40岁人口
545人,其中文盲
102人,盲率为
18.72%.1991年
—1998年累计扫盲
82人,盲率为
3.4%.
3、普九后的巩固提高
控流防辍。
4、素质教育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
:中小学生要由
“应试教育
”转向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从此,全县教育引入了一个全新的理念
-素质教育。
1996年,安徽省制订了《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意见》。同年,县教委制订了《宿松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实施步理、保障措施。学习旧罗经验
,转变教育思想,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认识加快推进素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改革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1998年,县教委修订完善了《宿松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1999年,县教委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县教委拟订了《宿松县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稿
)》。各地各校素质教育成果丰硕,学生在各级组织的器乐大赛、卡检
OK比赛、征文演讲等比赛中,都表现出较高的水平。是年,河塌中心小学试办了
“教学改革试验班
”。实验班注意发展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的能力。
新课程改革。
2003年
10月,正式启动新课程改革工程。
2004年,新课程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5月份组织开展了小学教学调研活动,了解现状,总结经验,促进教学改革。
5、布局
调整
自
1978年到
2004年,小学布局经历了多次调整。将贺岭、朱屋、张屋、三合、梅冲、关洪、关堰、月山汪屋、梅摆、塘岸、陈屋等单初小学调整。
张晓钟
2024.5.14.
注:应梅才旺主任要求,把历史上钓鱼台辅导小学有关情况,搞了个抛砖引玉的短文,请知情者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1991年
8月,我调区教委任教育干事,
1992年免去了校长职务,后来的情况不算很了解,具体钓鱼台村完全小学情况也不很清楚,请
@梅才旺主任了解陈汉中心小学相关人员吧。
5月
12日梅:我哪里清楚似你哟,不知道你进出钓小具体时间,何时任校长?当时有哪些教师?在校学生有多少?普及率多高?宜斌任会计的起止时间?在你前、后各是哪位任校长?村部房子是何时转让给学校的?村部对面和西边一排房子是何时所建?你在钓小时间很长,这些你最清楚,还是麻烦你回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