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匿名群发的手机短信一条,全文如下:
“《司法公正》两家农户的公牛和母牛在田里交配损坏了邻居庄稼,因赔偿纠纷诉诸法律。
母牛农户说,是公牛强奸了母牛,应当由公牛赔偿。
公牛农户说,是母牛勾引了公牛,应由母牛赔偿。
一审判决结果:两厢情愿,各赔一半。
双方不服再次上诉。
经二审改判为:母牛赔偿三分之二,公牛赔偿三分之一。理由是:交配时母牛四脚着地,而公牛两脚着地,比母牛损害的庄稼少一半。
公牛农户感激万分地说:二审的水平就是比一审高,体现了司法公正!”
此信息虽然在裁判理由等方面属于杜撰,但是相似纠纷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
看完这段短信,我并没有把它当作一段简单的荤笑话。
对法官来讲,其实这里面蕴含着很严肃的内涵。
首先,公权力(司法权)介入私权领域太宽,也就是当前法院面临困境却没有配置好司法权力资源。
庄严的法庭决断两牛交欢,这是老百姓的一个笑点。而这笑声里面,包含着对法庭“貌似尊严”的一种轻蔑。所以,法官背着法徽,到田间地头判断牛之交欢之类的私权纠纷,值得商榷。能动司法就是法官“一村一法官”吗?
记得某法院开警车下地帮农,曾经被公众耻笑。一位网友说:我们不希望法官跑出法院作秀,坐堂把自己本分内的事情做好就OK了。
第二,司法公正为何缺失?
1、两审裁判的不一致,导致法律决定的不可预测和非正当,损害司法公正。
2、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等社会因素,导致公正标准的多元化。此案除了公牛农户以为得利而认为司法公正,而母牛农户和公众呢?——可想而知。
第三,裁判里面没有国家法成分,即法官不说法或者不依法说理,令人耻笑。
此案法官没有说法理,而是凭“耕牛交配经验”裁判,这是此文的又一个笑点。其实,这是对法官大众化的一种耻笑(虽然这类法官还有时混得不错,甚至成
“《司法公正》两家农户的公牛和母牛在田里交配损坏了邻居庄稼,因赔偿纠纷诉诸法律。
母牛农户说,是公牛强奸了母牛,应当由公牛赔偿。
公牛农户说,是母牛勾引了公牛,应由母牛赔偿。
一审判决结果:两厢情愿,各赔一半。
双方不服再次上诉。
经二审改判为:母牛赔偿三分之二,公牛赔偿三分之一。理由是:交配时母牛四脚着地,而公牛两脚着地,比母牛损害的庄稼少一半。
公牛农户感激万分地说:二审的水平就是比一审高,体现了司法公正!”
此信息虽然在裁判理由等方面属于杜撰,但是相似纠纷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
看完这段短信,我并没有把它当作一段简单的荤笑话。
对法官来讲,其实这里面蕴含着很严肃的内涵。
首先,公权力(司法权)介入私权领域太宽,也就是当前法院面临困境却没有配置好司法权力资源。
庄严的法庭决断两牛交欢,这是老百姓的一个笑点。而这笑声里面,包含着对法庭“貌似尊严”的一种轻蔑。所以,法官背着法徽,到田间地头判断牛之交欢之类的私权纠纷,值得商榷。能动司法就是法官“一村一法官”吗?
记得某法院开警车下地帮农,曾经被公众耻笑。一位网友说:我们不希望法官跑出法院作秀,坐堂把自己本分内的事情做好就OK了。
第二,司法公正为何缺失?
1、两审裁判的不一致,导致法律决定的不可预测和非正当,损害司法公正。
2、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等社会因素,导致公正标准的多元化。此案除了公牛农户以为得利而认为司法公正,而母牛农户和公众呢?——可想而知。
第三,裁判里面没有国家法成分,即法官不说法或者不依法说理,令人耻笑。
此案法官没有说法理,而是凭“耕牛交配经验”裁判,这是此文的又一个笑点。其实,这是对法官大众化的一种耻笑(虽然这类法官还有时混得不错,甚至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