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指控,其从14周岁起长达4年间,被养父鲍某性侵。多次报案无果,不得不诉之媒体。舆论发酵后,现在48岁的烟台某公司高管鲍某,旋即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其他社会职务(独立董事、研究员)亦被辞,身败名裂。但鲍某声称不是养父母关系,鲍某的姐姐也否认父女关系,而且声称女孩和她的生母曾去过家见过父母,暗示是恋人关系。
这毫无疑问是个丑闻,鲍某咎有应得,女孩母亲也未尽到监护责任。而法律上有两大要点:
第一、双方究竟是何种关系?女方指控是养父母关系,根据收养法,收养男女年龄须相差40周岁,所以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充其量是一个违法的民间收养。鲍家否认养父母关系,暗示是恋人朋友关系,但恋人关系是平等自愿为前提的,未成年人少年心智未成熟,所以也不成立。综合两家说法,看上去更似乎一个现代童养媳之类的不正常关系。所以还要仔细调查一番,包括女孩母亲角色,监护失职的原因,在其间是否存在交易等。无论如何,这种不正常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未成年少女的权益,不被法律所认可。
第二、是否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与14周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的,无论女孩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按此逻辑,与14周岁以上的女子发生关系,唯有女孩不自愿,男方才构成强奸。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自愿一般是根据细节证据来认定的,譬如女孩是否反抗、是否及时报警、是否曾经向亲友倾诉等,通过这些行为来确定女方当时的心理。就本案而言,有罪无罪,都要根据这些证据来定。
但是,现有法律也有缺陷,对14周岁以上-18
这毫无疑问是个丑闻,鲍某咎有应得,女孩母亲也未尽到监护责任。而法律上有两大要点:
第一、双方究竟是何种关系?女方指控是养父母关系,根据收养法,收养男女年龄须相差40周岁,所以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充其量是一个违法的民间收养。鲍家否认养父母关系,暗示是恋人朋友关系,但恋人关系是平等自愿为前提的,未成年人少年心智未成熟,所以也不成立。综合两家说法,看上去更似乎一个现代童养媳之类的不正常关系。所以还要仔细调查一番,包括女孩母亲角色,监护失职的原因,在其间是否存在交易等。无论如何,这种不正常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未成年少女的权益,不被法律所认可。
第二、是否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与14周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的,无论女孩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按此逻辑,与14周岁以上的女子发生关系,唯有女孩不自愿,男方才构成强奸。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自愿一般是根据细节证据来认定的,譬如女孩是否反抗、是否及时报警、是否曾经向亲友倾诉等,通过这些行为来确定女方当时的心理。就本案而言,有罪无罪,都要根据这些证据来定。
但是,现有法律也有缺陷,对14周岁以上-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