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们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理解错了。你的理解对吗?
2015-01-07 09:57阅读:
⭐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应如何理解?⭐
·海域/文·
☀近读曾仕强先生的《道德经的奥秘》,收获颇多,其中一点便是,知道了千百年来,我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本来含义给理解错了。
让我们先来看《中华成语辞海》(893页)的解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指人不为自己打算,天地就会灭绝你。这是剥削阶级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
《红灯记》中,鸠山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长期以来,我们大都是照此理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
曾先生说:人不为己的“为”字,应读成二声wei(音唯),而不是读成四声wei。这个“为”的意思,就是“做出来”。如果人不把自己的天性、把作为人的“道”做出来、表现出来,就天诛地灭了。为什么要这样理解,曾先生没讲。
我认为曾先生的理解是正确的。为什么呢?
《道德经》中有言:天不私覆,地不私载;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等等。这些,都表明天地效法自然,是无爱无恨、无公无私的;再有,天地也代表至高无上的道,道即自然,自然是无所谓爱和恨、公和私的。因此,天地会灭绝不自私的人,这是对天地的玷污,表现出对天地本质的无知。
那么,怎样理解这里的“天诛地灭”呢?我认为应这样理解:如果连人也不按人的本性做人的
话,这个世界就乱套了,天和地也就不复存在了;连天和地都不存在了,还有人的存在吗?可想而知,人之为人有多么的重要。
我的意见不知妥否,望有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