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关于离案公司不应轻易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管辖的示范案例 2017-09-14 12:51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602076855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诉尚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017-08-0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6年10月8日讨论通过) 关键词 商事/管辖权异议纠纷/离岸公司/不方便管辖 裁判要点 对于注册地在境外,但是实际经营和管理活动均在我国境内的离岸公司,我国法院应积极行使管辖权,而不应轻易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管辖。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2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