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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人祖山发现女娲遗骨”

2012-06-14 11:08阅读:

也谈“人祖山发现女娲遗骨”

高乾/

最近,山西吉县人祖山文物考古有重大发现。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等23位有关历史、文物、建筑、民俗等方面的权威专家实地考察后认为,人祖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远古时期女娲的生活之地。此新闻发布以后,媒体对此纷纷热炒,成为眼下的热门话题。这一新闻先是被北京大学考古学教授刘绪质疑很“玄”,接着就是各路高手的纷纷跟进,有的说又是一桩曹操墓事件,有的说又是一桩华南虎事件……反正都是一律的持怀疑态度。笔者了解整个人祖山考古的前前后后,也多少知道一些关于“娲皇遗骨”被发现的经过。不管考古认定结果如何,这绝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人祖山,位于山西吉县县城西北部30公里处,西与著名的黄河壶口瀑布为邻,海拔1742.4
米,景区面积203公里,以人祖庙为核心的主景区面积达45平方公里。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地学者阎金铸先生在人祖庙娲皇塑像下面发现了包有黄绫的木函,由于当时的条件所限,无法及时的进行必要的文物保护,直到近年来山西省文物考古界的介入,人祖山的考古才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北京大学同位素C14检验,原先发现的由黄绫所包裹的木函里面的遗骨是距今6200年的人头骨。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冯彦山先生曾亲眼目睹了盛骨的木函,木函上曾有文字记载:“大明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大明正德元年,先人流下。”从字面理解遗骨应该是明朝某位皇帝了,但鉴定的结果却否定了这个推论。6200年前的遗骨,只能是女娲时代了,也只能是女娲的遗骨了。此结论也许给人感觉有些牵强附会。据冯教授的分析研究,他有以下几个证据来坐实自己的观点:
第一,柿子滩、人祖山造化坪和水懒坪出土的细石器。人祖山周边的众多细石器文化遗址可以证明2-1万年前,人祖山一带就有古人类活动。
第二,在人祖山一带活动的人应该就是女娲、伏羲部落。史料记载,女娲、伏羲为风姓。而人祖山因有“众风之门”——风洞(见郦道元《水经注》)称为风山。
第三,人祖山脚下的柿子滩发现了万年岩画,被确认为迄今中国最早的岩画作品。其丰乳肥臀的造型和夸张的女阴图形被专家认定为生殖崇拜之神——女娲的形象。因此,这幅岩画被认定为女娲岩画。
第四,吉县当地自古就有“人根之祖,出在吉州”的民谣。人祖庙建有娲皇宫、伏羲殿就是很好的证明等等。
冯教授的观点我是基本赞同的。

目前学术界有种普遍的看法,即神话传说不是历史,历史不是神话传说。女娲、伏羲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不是真人,不能把神话传说看成历史,因此没有必要把神话传说拿来当真。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这里不妨说说黄帝,黄帝到底是传说,还是实有其人?不好说。因为这都是文字特别是汉字诞生之前的事。同样,女娲、伏羲比黄帝更遥远了,更无法有文字记载。没有文字记载,难道就没有人类历史吗?人类出现是在三四百万年之前,元谋猿人也在170万年之前。而文字是从商朝的甲骨文算起。那么,文字发明之前的人类漫长历史如何传承、如何记载呢?只能通过口口相传才能流传下来。这就是神话诞生的原因。我们是否发现,神话传说几乎都是源自远古时期,有文字之后神话传说基本就没有了。可以想见,神话绝对不是莫须有,肯定有历史事实作为其存在的基因。因此,可以认定神话传说是历史的一部分。

关于女娲是否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廓清的是女娲到底是指一个特定的人还是一个代称。北京文化学者徐同先生认为,女娲不是某一个人。秦始皇灭六国实现天下一统,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豪举。在此之前,中国是处在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更何况在远古时期的母系社会和后来的父系社会了。那更是一个部落时代,无数个部落统领着各自的领地,在此繁衍生息。在母系社会里,无数个女首领统领着无数个部落,每个人生活在自己所存在的部落里,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天下只有一个叫女娲的首领。因为那个时代没有一个女首领的能力具备统领天下,统一中国,比如像秦始皇那样的霸气和威严。所以,女娲只能是母系社会部落首领的代称,每个部落的女首领都被称为女娲。所以说,女娲不是一个人。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女娲就是某个特定的人,那么,天下就不是在秦始皇手上统一,应该往前推很多年了。
既然女娲只是母系社会的部落首领,那么,就应该有很多女娲。而居住在山西吉县人祖山一带的女娲,其存在更有很多环境和地理上的优先条件。

山西吉县属于黄河左岸。吉县的人祖山之所以能成为远古时期女娲生息繁衍之地,一个重要原因,笔者认为,是人祖山的自然环境决定的。通过对人祖山的实地考察发现,方圆几百里的人祖山全是由厚厚的黄土堆积而成,非常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垂直几十米、几百米的黄土层,孕育了丰饶的农耕文明。站在海拔1742米高的人祖庙前举目四望,原始次森林莽莽苍苍,漫无边际。这在整个黄土高原上、吕梁山脉里是极为罕见的。可见其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风水。厚厚的黄土层委实孕育了这块土地,人祖山上石崖的出现也只是在千二米之上,而且石崖也不是我们通常所司空见惯的青石山峰,怪石嶙峋,只是产生于黄土之中的黄色的石崖。而这种黄土与石崖的构成让人更多地想到的是远古的洪荒时代。走在这样的山林里,眺望这样的一种地质地貌,不由你不穿越历史,回到远古,想象女娲生息的那样的一个时代。这是我亲历人祖山所产生的第一感受,我走进的不是风景仿佛是时光隧道,走进了历史,这样的地质地貌对我的冲击是巨大的,对我心灵的触动是震撼的。我此时就在想:这是一个人类生存的地方,而不是神仙生存的地方。女娲部落对人祖山的选择是自然而然的、顺理成章的。而这又恰恰与女娲用黄土造人的传说相契合,与女娲所创造的农耕文明所契合。
吉县和毗邻的乡宁近年来被很多专家学者认定为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晋国的源头。文化学者兼诗人王晓鹏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晋国的源头在乡宁》,引起不小的反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人祖山远古文明遗传后世、薪火相传的进一步佐证。

关于人祖山女娲遗骨的话题,焦点之一认为,之所以有此事件的发生幕后推手是旅游开发公司。笔者认为,首先要分析的是考古发现在先还是旅游开发在先。如果是为了旅游开发故意制造噱头,赚取眼球,继而赢得旅游市场,抛出一个女娲遗骨,那肯定是值得诟病的;如果是考古发现在先,继而进行旅游开发,这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是值得大加倡导的。据笔者所知,人祖山的考古在先,女娲遗骨的发现前面已经提到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只是近年来有了重大突破,引起世人瞩目,继而引起旅游开发商的重视。此时,我们不但不能对人祖山旅游开发商表示质疑,而且只能对其表示高度地赞赏。原因不外有二:首先,高度赞赏开发商所具备的对远古文明发掘和保护的高度责任感和文化认同感,说明人祖山旅游开发商对中华古文明和传统文化浸淫极深;再就是对旅游开发的不遗余力。人祖山的旅游开发无论是对远古文明还是生态文明都是极具开发价值的。据笔者实地考察发现,人祖山不仅有女娲的遗骨,还有众多人文遗存,山中历代庙宇多达200处。更为可歌可泣的是,19383月,日寇坂野师团集结步、骑、炮兵联队5000精锐,企图消灭以阎锡山为首的第二战区长官司令部,摧毁人祖山。奉命在人祖山主峰阻击日寇的陆军6620643137连,在人祖精神的鼓舞下,与敌激战两昼夜,击败数十倍于己的来犯之敌,126名官兵全部牺牲,其壮烈之举惊天地泣鬼神。以少胜多的人祖山阻击战,在抗战史上属于罕见之战例。这些历史、这些文明、这些可歌可泣的事实不能永远沉埋于地下,应该让世人知晓,从而激励世人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由此,笔者认为,人祖山的旅游开发不仅有必要,而且非常必要;甚至可以说开发得晚了,应该早就开发。

吉县县委书记毛益民提出了“四个苹果”论,很有意思。毛益民说,第一个苹果,就是亚当、夏娃吃的那个禁果,从此以后就有了人类;第二个苹果,就是牛顿发现的那个苹果,从此物理学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第三个苹果,就是乔布斯的苹果,同样也改变了人们的现代理念;第四个苹果,就是吉县盛产的壶口苹果。吉县的苹果种植面积达28万亩,畅销海内外,成为吉县的支柱产业。不管毛书记的“四个苹果”的论断科学不科学——比如亚当、夏娃那时代还没有苹果呢,但由亚当夏娃吃禁果一事启示我,亚当夏娃是西方神话传说故事当中的人物,正因为偷吃禁果而开启了人类的新时代。那么联系到人祖山女娲和伏羲的故事,他们二人不也是因为在人祖山生息繁衍,才产生了中华的婚育文明吗?

20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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