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是失业人员吗?
2008-04-08 17:31阅读:
一天,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设立的热线12333打电话,询问有关自由职业者的待遇问题。咨询员给了我一个界定:“自由职业者属于失业人员”。
这一观点明显是错误的。所谓自由职业者,即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他们有职业,但又不与任何雇主发生劳动关系。“自由职业”的含义是,首先要有职业,而后再有自由。自由职业者的准确定义是:独立工作,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他们通常是脑力劳动者或服务提供者,他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
在中国,通常认为自由职业者包括三类人,即:
第一类是?#8221;旧馊耍绺鎏辶闶鄣辍
第二类是没有底薪的推销员,如寿险顾问、地产经纪、广告中介。
第三类是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牙科医生、电工、艺术家、等等。
这里的关键是要区分“在职人员”和“在职职工”这两个概念,自由职业者是在职人员,但又不是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