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优秀的叙事诗。每次讲这篇作品的时候,总有学生提出类似的疑问:旧时代的妇女,不是恪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的古训吗?为什么刘兰芝被休以后能再嫁?难道连县令、太守都愿意替没有结过婚的儿子娶不守节操的女人为妻吗?难道兰芝的母亲也愿意自己的女儿背上“失节”的恶名吗?
我带着这些问题,到网上、图书馆查找资料,终于找到了比较满意的答案。
《孔雀东南飞》中兰芝再嫁问题,看起来与旧社会的传统观念悖理,但是,这又确实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而守节不二作为衡量女人品质好歹的主要内容并使之守教化,歧视再嫁者,都是宋元以后才逐步走向极端的,宋元以前,人们对于再嫁的认识,一直是比较客观的,社会上离弃或寡房的女人有愿意再嫁,也自然有人愿娶再嫁之女。如汉朝朱买臣的妻子离婚后再嫁,是家喻户晓的故事,还有大家都熟悉的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互相爱慕,相与私奔的浪温故事,司马相如所选中的卓文君,就是一个寡妇。
董卓身为相国,也曾经想聘一个寡妇(皇甫规的亡妻),遭到女方的拒绝和辱骂,女方虽被杖死车下(见《后汉书·列女传》),但董卓聘妻妾不以寡妇为嫌,当时的社会风气亦可想而知了。
曹操的后妻卞皇后,曹丕的母亲是倡家出身的。曹丕的皇后甄氏,又是袁绍的儿子袁熙的妻子(见《三国志·魏志》卷五),这也是“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的时代风气的一个例子。
《后汉书·应奉传注》说,汝南邓元义之妻,几乎出于同刘兰芝的原因,被迫离弃,后来嫁给了将作大匠(官名,掌管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华仲为妻,有一天华仲带妻子上街,邓元义在旁边看到了,对同行人说:“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这是我从前的妻子,没有什么过错,我母亲待她实在太厉害了,本来应该看重她的。)”就是到了封建盛世的唐朝,《新唐书·公主传》所载公主再嫁的就有二十三人,民间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熟悉的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女儿“从二夫”,北宋名儒范仲淹的母亲和媳妇,王安石的儿媳妇,也都是“从二夫”而不讳的(参见钱钟书《宋诗选注》)。唐代还有女子要求离婚改嫁的记载:《云溪友议》说,杨志坚嗜学居贫,妻子嫌他衣食不足,“索字求离”,他便写了一首诗给她,让她再嫁去了。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