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与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召开了“聂树斌案研讨会”,结合我国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及其在聂树斌案中的理解与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会专家主要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副教授、程雷副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郭烁副教授,以及京都所柳波律师、朱勇辉律师,尚权律师事务所刘文元律师、张宇鹏律师、高文龙律师、孙贤芹律师。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吴宏耀教授主持,聂树斌案承办律师陈光武到会针对专家就案件证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经过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对聂树斌案的再审问题达成了以下基本共识:一是,在研讨方向和舆论导向上,应当回归该案的核心问题,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聂案是否应当提起再审;二是,在法律适用上,聂案是否提起再审应当适用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应当适用于聂案;三是聂案原审判决依据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且有新证据出现,依法应当启动再审。

发言人: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法学院副教授
根据山东高院再审听证以及媒体公
经过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对聂树斌案的再审问题达成了以下基本共识:一是,在研讨方向和舆论导向上,应当回归该案的核心问题,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聂案是否应当提起再审;二是,在法律适用上,聂案是否提起再审应当适用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应当适用于聂案;三是聂案原审判决依据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且有新证据出现,依法应当启动再审。

发言人: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法学院副教授
根据山东高院再审听证以及媒体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