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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黄姓的认亲诗

2010-02-20 14:08阅读:
(福州)黄永融
读《江夏心声》总第024期所刊登的黄文华先生大作《黄姓认亲诗探考》一文后,笔者有不同看法,兹据《纳奄仁义谱》所载的有关历史各个阶段《黄姓认亲诗》的原作,提出拙见,请黄氏宗亲贤们加以指正。
一、战国时代
' 歇祖”(?-238年)时正制谱十三分发给各子女,朱英之亡去,使其有警,乃于各谱后写一相同之楚声歌行曰《送子行》:
骏马同堂兮赴异邦,任从胜地兮立纲常。
身居外境兮犹吾境,家住他乡兮即故乡。
朝夕莫忘兮亲命语,晨昏须荐兮祖宗香。
根深叶茂兮同庥庆,有志儿女兮自当强。
按所谓楚声即楚词,乃是古代楚地歌谣,屈原曾创作离骚等鸿篇,后人仿效,名篇继出;其作品在语句多有语助词“兮”字,它利用民歌的自然韵律与抒情风格,又采用了一些散文的手法。但它并无律诗那样严密的对偶形式,押韵较为自由。而楚歌形式多是长短句,在上句七、八、九字句,而下而继之则为五、六、九字句,又如“山鬼”、“国殇”等篇有的上下主要都是七字句,但它根本不存在近体诗那样有格律的束缚,以及二、四、六、八句必须押韵的形式。
上述的《送子行》是在原有的七律加一“兮”字,在尾联第四字应平反仄,但第五字用“当”字,还可拗救。其押韵是江、阳通用的格式,基本是一首近体七言律诗而加工的。不是什么楚声,因为去掉“兮”字,其完整格律的原形就暴露无遗,因此它决不是什么楚国黄歇的作品。
“三人盗歇祖及尸与李妣擎公合安葬于武昌江夏郡黄鹤乡仁义村……夫人李氏墓在其右……又立一石碑,上刻歇祖遗诗:
少年初拜太长秋,半醉垂鞭见王侯。
马上把鹦三市闹,袖中携剑五云游。
玉霄金结迎归院,锦绣红妆押上搂。
昨日庭中亲灵宅,碧溪流水对门头。
按“太长”未知是何官职?本诗叙述少年得志,不平凡的往昔,与返乡时亲属欢迎的盛况,以及陶醉其居地旖旎之风光;从其内容结构看,其诗完全符合格调严整,押韵规范的七言近体律诗。这样格律束缚的作品,在公元前238年的战国时代那有这样近体律诗的创作?
二、两汉时代
(一)西汉:“巫妣闻霸公(黄霸?-51年)系狱,恐累及诸子,则改歇祖楚声《送子行》为七言古律……以为后裔相认之依据。”诗曰:
骏马同堂往异乡,任从胜地立纲常。
身居外境犹吾境,家住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
根深叶茂同庥庆,阳夏儿郎总炽昌。
巫妣把《送子行》内去了语助词“兮”字,起句的“邦”字改为“乡”字,而首联起句的“乡”与颔联的“乡”变成重韵,尾联把“有志儿女”改为“阳夏儿郎”但整个结构基本都是一首律诗,在西汉也不可能这样的格律作品。
(二)东汉:“道隆公(建安年代生卒无考)黄隍留《认亲诗》于惠安锦田……改了巫妣和歇祖的几个字留给其庶子黄桐。”诗曰:
骏马堂堂出异方,任从随地立纲常。
身居外境犹吾境,家住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
根深叶茂同庥庆,有志男儿自当强。
黄道隆之名见于北宋咸平榜眼所编的《锦田黄氏宗谱》及道光十三年《惠安县志·续志》,从紫云派所流传的各支谱所载,从未见有所谓道隆公的《认亲诗》,他的近体律诗在东汉同样不可能有这样的创作。
东汉“琬公(黄琬141-192年)元妻赵妣闻琬公被处死狱中,噩息知将族累,即召来十一子各付以后裔《认亲诗》一首,泪嘱各自逃生,其诗即巫妣改歇祖谱后《送子行》之七言古律略改几字及一两句以为私记也。”诗曰:
骏马同堂出异方,任从随地立纲常。
身居外境犹吾境,家住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
但愿苍天垂庇佑,炎王儿孙永炽昌。
原注:“琬公字子琰,赵妣以炎王指子琰之琰字,非炎黄之炎黄也,炎黄儿孙隐指琬公之儿孙也。”
按赵妣此诗其起联、颔联、颈联均符合格律,但在尾联上句“但愿”应平声而作仄声,下句“儿孙”应仄声而反用平声,严重失粘。作者煞有介事的提出黄琬字子琰的解释,反弄巧出拙真是贻笑大方。
三、唐与五代
(一)唐代:“守恭公(629-712年)分遣五子时改琬公赵妣之八句《认亲诗》为一律……俾诸子孙念诵同气连根一脉相承之依据,铙钹片应作为传家宝。”诗曰:
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随地立纲常。
年深异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则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宜荐祖宗香。
但愿苍天多庇佑,俾我儿郎尽炽昌。
按此诗也称《铙钹诗》,其中“异”字变成两个异,据格律的要求,其尾联是“失粘”。因年代久远,个别字也由于传抄失误,据《檀樾祠所存资料》原句为:
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随处立纲常。
汝居外境犹吾境,身在他乡即故乡。
朝夕勿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
苍天有眼长垂佑,俾我儿孙总炽昌。
唐黄滔撰有《泉州开元寺佛殿碑记》称黄守恭为“郡儒”,既然是唐朝时代的郡儒当然是精通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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