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庭,周女士最后一分钟才姗姗来迟,且态度恶劣,在庭上及庭讯后对本人再次诽谤、公然侮辱,为免其不实言论继续混淆视听,特声明如下:
一、
周女士对媒体称她没有诽谤,因为「地检署都证实了」,但我当庭戳破1月2日北检新闻稿根本没有她所说的「王父帐户有单笔美金从国外汇入,换算台币超过五百万」。法官问她有何根据如此指控本人与家父,但周女士拒绝提供消息来源,形同证明她就是无中生有,恶意造谣。
二、
北检1月2日新闻稿,并非周女士一再误称之「起诉书」,而是北检侦结完毕,并案高院的说明稿,当中既无任何提及周女士指控家父帐户有台币500万等值美金之事,更无将本人及家父认定为周泓旭案共犯起诉,因此本人自始至终在周泓旭案就是证人。本人对此已多次澄清,包括在今日庭上亦再做说明,然而周女士仍在庭讯后对媒体放话「地检署都证实了」,是又一次为自己增加诽谤罪行。
三、
本人及家父本无义务对所谓「资深媒体人」的不实指控多做回应,法官当庭也告知本人不一定要回答,但本人及家父坦坦荡荡,当庭即回答法官,根本没有周女士所称「有单笔美金从国外汇入王炳忠父亲帐户,换算台币超过五百万」之事,更无由此衍生所谓经费用于为中共训练军队、发展组织等种种荒诞、不实之情事。家父并主动提供个人银行帐户收支记录给法官,可知最近三年内存款从未超过台币五百万,且家父根本没有可存外币的帐户,未料周女士竟还质问法官「你相信他们给的帐户资料吗?」,那不相信银行认证的资料,难道相信妳周女士无中生有的「爆料」吗?
四、
北检新闻稿真正证实之事,并非家父帐户500万或本人收受中共金钱发展组织,而是周女士在北检侦结前即上节目爆出的「战时管用」、「听党指挥」等
一、
周女士对媒体称她没有诽谤,因为「地检署都证实了」,但我当庭戳破1月2日北检新闻稿根本没有她所说的「王父帐户有单笔美金从国外汇入,换算台币超过五百万」。法官问她有何根据如此指控本人与家父,但周女士拒绝提供消息来源,形同证明她就是无中生有,恶意造谣。
二、
北检1月2日新闻稿,并非周女士一再误称之「起诉书」,而是北检侦结完毕,并案高院的说明稿,当中既无任何提及周女士指控家父帐户有台币500万等值美金之事,更无将本人及家父认定为周泓旭案共犯起诉,因此本人自始至终在周泓旭案就是证人。本人对此已多次澄清,包括在今日庭上亦再做说明,然而周女士仍在庭讯后对媒体放话「地检署都证实了」,是又一次为自己增加诽谤罪行。
三、
本人及家父本无义务对所谓「资深媒体人」的不实指控多做回应,法官当庭也告知本人不一定要回答,但本人及家父坦坦荡荡,当庭即回答法官,根本没有周女士所称「有单笔美金从国外汇入王炳忠父亲帐户,换算台币超过五百万」之事,更无由此衍生所谓经费用于为中共训练军队、发展组织等种种荒诞、不实之情事。家父并主动提供个人银行帐户收支记录给法官,可知最近三年内存款从未超过台币五百万,且家父根本没有可存外币的帐户,未料周女士竟还质问法官「你相信他们给的帐户资料吗?」,那不相信银行认证的资料,难道相信妳周女士无中生有的「爆料」吗?
四、
北检新闻稿真正证实之事,并非家父帐户500万或本人收受中共金钱发展组织,而是周女士在北检侦结前即上节目爆出的「战时管用」、「听党指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