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人相食”
2023-06-23 17:27阅读:
话说“人相食”
清代《光绪费县志·卷十六·祥异》中,多次出现“人相食”的文字记载。例如:“嘉靖三年冬,大饥,人相食”;“万历二十二年春,大饥,人相食”;“三十三年,大饥,人相食,大疫”;“四十四年,亢旱,大饥,人相食”;“崇祯十三年,大旱,飞蝗蔽天,害稼,饥馑,人相食”;等等。
所谓“人相食”,就是“人吃人”。一般来说,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是在遭遇旱灾、水灾、蝗灾等天灾,庄稼颗粒无收,出现严重饥荒,老百姓将要饿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例如《光绪费县志》所记载的这几次“人相食”,就是旱灾、蝗灾之后的“大饥”造成的。费县历史上的“人吃人”现象,当然不止这些,这部清代志书,只是记载了发生在前朝的几次“人相食”,对于发生在“国朝”的“人相食”现象,则讳莫如深,只字未提。但是,第十一卷《人物》中,有“乾隆五十一年,岁饥”;“岁饥,为饭以饲饿者”;“乾隆五十一年,岁大饥”;“嘉庆初,连年荒歉”;“咸丰三年,岁饥”;“瘟疫大作,民废耕无食”;“咸丰三年,岁大饥”等文字。透过字里行间,费县清代多次出现“人相食”的现象,也是可以想见的。
“人相食”究竟是怎样一种惨状,志书没有具体记述,今人多不知晓。可以参考20世纪30年代四川省出现的“人吃人”的现象,对这种情况加以了解。
1936年,四川发生大饥荒,频频传来惨绝人寰、饥民吃人肉的可怕消息。四川有的地区,死人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通江县麻柳坪有个妇女,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
个女儿外出逃荒,不料走不多远,该妇女倒毙道旁,她的两个女儿饥饿之极,就趴在她娘的身上,啃噬面部及身上的肉以充饥,残酷情景,令人咋舌。桐木洞有一对贫民夫妇,迫于饥饿,将他们3岁的女儿杀了充饥,以延续旦夕之命。据当时的《赈务旬刊》记载:“涪陵饥民、丰都饥民,烹子充饥,杀食胞弟。苍溪饥民、阆中饥民,惨食子女,烧食小孩。”
饥荒使得人性泯灭,令人发指的“人吃人”悲剧层出不穷。旺苍县余家沟有个秦老头,他两个儿子饿死后,秦老头把儿子身上的肉割下来吃了,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旺苍县木门镇文昌宫有个叫孟利生的人,全家3人,他母亲和妹妹都被饿死,他饿得没法,母亲刚死,即将她的一对乳房割下,先煮了一个在铁罐里,然后出来又哭又说:“我妈死了,身上的肉被人割了。”街上的人去看,果然被割得血迹淋漓,问他铁罐里煮的啥?他说:“牛脑髓!”打开一看,是一只人奶,煮得乱糟糟的,再从他筲箕里一看,还有一只人奶。
旺苍县普济镇鱼池湾杨传兴全家5人,妻子和儿媳都被饿死,只剩下一个几岁的孙女。一天晚上,杨传兴饥饿难熬,用刀把孙女砍死吃了肉。在砍的时候,邻居听到那女子直叫:“莫砍我,我长大给你拣柴呀!”
巴中县金宝寨曾明国夫妇,有一对儿女,靠租佃当地一家地主家的土地生存。遇到1936年大旱,半年不雨,野无青草,饿殍在途,这一家人只得沿门讨饭,终日不得饱食。到了腊月十二日,全家人饥寒交迫,奄奄待毙。这时曾明国看到路边有个饿死的乞丐小孩,晚上的时候就把尸骨取回屋,去其肠胃头骨,煮肉作食,用来全家人充饥肠。过了几天,曾明国看到另一个饿死的小孩,又如法炮制。就这样全家靠吃人肉熬到了年终。过年那天,曾明国看到有一户人家埋葬了一个小女孩,就偷偷把她的尸体挖出来拿回家,煮熟了收贮两桶,存作过年度岁之需。后来团正查到了这两桶人肉,认为他们吃活小孩,就把曾明国押送归案。县府也没法断案,最后判决无罪,认为他们全家饥寒所迫,吃人肉不算违法。
有个叫康三春的人,他的女儿饿死后,就把她身上的肉割下来吃。他认为人肉比野菜味道好,于是到处找死人吃,后来竟发展到吃活人。他家在岔路口上,有人过路时,他乘机将人打倒在地勒死,把肉块装在缸里,将骨头埋在窖中。有人听见他说:“小娃儿肉好吃不出门,小伙子肉好吃打不赢,老婆婆的肉吃起绵得很!”
还有个趁乱世卖死人肉挣昧心钱的屠户,他名义上是卖牛肉,实际是卖人肉。有时只有一两个客人吃肉时,他见周围无人,就随手将客人打死,把人肉掺到牛肉里。
四川出现的这场大饥荒,从1936年一直持续到1937年,直到下过几场雨之后才逐步缓解。但是四川历史上的这场因饥荒而产生的触目惊心的人间悲剧,却永久地驻留在史册之上。
关于“人吃人”的情况,作家陈忠实在《白鹿原》第十八章中有一段真实而生动的描写:
“旷年持久空前未遇的大旱造成了闻所未闻旷日持久的年馑,野菜野草刚挣出地皮被人们连根挖去煮食了,树叶刚绽开来也被捋去下锅了。先是柳树杨树,接着是榆树构树椿树,随后就把一切树叶都煮食净光了,出一茬捋一茬。榆树叶是所有树族中的佼佼者,捋了树叶又扒了树皮,剔掉粗皮留下内瓤,剁成细末儿和水熬煮,就变成又粘又稠的绝佳的糊糊。白鹿原上的榆树是继柿树之后灭绝的又一个家族。饿死人已不会引起惊慌诧异,先是老人后是孩子,老人和孩子似乎更经不住饥饿。饿死老人不仅不会悲哀倒会庆幸,可以节约一份吃食延续更有用的人的生命。只有莫名其妙的流言,才会引起淡弱的兴趣,一个过门一年的媳妇饿得半夜醒来,再也无法人睡,摸摸身旁已不见丈夫的踪影,怀疑丈夫和阿公阿婆在背过她偷吃,就蹑手蹑脚溜到阿婆的窗根下偷听墙根儿,听见阿公阿婆和丈夫正商量着要杀她煮食。阿公说:‘你放心度过年馑爸再给你娶一房,要不咱爷儿们都得饿死,别说媳妇,连香火都断了!’新媳妇吓得软瘫,连夜逃回娘家告知父母。被母亲哄慰睡下,又从梦中惊醒,听见父亲和母亲正在说话:‘与其让人家杀了,不胜咱自家杀了吃!’这女人吓得从炕上跳下来就疯了……”
以上这些“人吃人”的现象,都是“天灾”造成的。尽管有人怀疑“人吃人”这类事情的真实性,但是所有的怀疑都是源于未曾经历。人在面临饥饿和死亡威胁的时候,不能拿正常道德标准来衡量,因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了。
更为可怕的,还不是“天灾”造成的,而是“人祸”造成的。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先生借狂人之口说“古来时常吃人”,不是随口杜撰,而是确有其事。以下简单罗列历朝历代“人吃人”的事例。
古代有“易牙烹子”的故事。易牙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厨师。有一次,齐桓公对易牙说:“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没有吃过人肉,倒为憾事。”齐桓公虽是无心的戏言,易牙却把这句话牢记在心,一心想着卖弄自己的本事,借以博得齐桓公的欢心。易牙看见自己4岁的儿子,决定用儿子的肉来烹制肉汤。在一次午膳上,齐桓公喝到一碗从未尝过的鲜嫩无比的肉汤,便询问易牙:这是什么肉?易牙哭着说:这是自己儿子的肉,为了祈求国君身体安康,杀子以献主公。齐桓公听完,内心很不舒服,却被易牙的行为所感动,认为易牙爱他胜过亲骨肉,从此非常宠信易牙。
《红楼梦》第三十五回,王熙凤对贾母开玩笑说:“我们老祖宗只是嫌人肉酸,若不嫌人肉酸,早已把我还吃了呢!”不知道易牙儿子的肉,味道酸不酸?
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和女儿杀死吃肉。谁若是不肯吃这美女肉,就把他肢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五代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上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脏,他把活的美女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美女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十六国时,石虎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白日里求欢,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
隋朝朱粲,是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经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吃。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儿童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
隋朝末年的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几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他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美女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美女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美女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入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史料记载,唐代“安史之乱”时,张巡驻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人不是百姓,而是阵亡士兵的尸体。但是,张巡杀死自己的爱妾,把美女煮成肉汤,犒赏多日无食可进的士兵,以此作为坚固军心的手段,使得睢阳不但得以保全,甚至还能反败为胜的故事,倒是一个有案可稽的历史真实。这段煮食美女的残酷故事,甚至还被传为精忠报国的千古佳话。
后汉蔡王刘信,极端残忍。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着他的面零刀割肉,让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被零割的美女,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表情。
北宋初年有个王继勋,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他性情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她们杀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将他罢官治罪。他自己供认,共杀食婢女一百余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
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吃,就把死人用盐腌起来,晒成人肉干,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种人肉干叫作“两脚羊”(意思是说人是站立行走的羊,肉味鲜美),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作“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作“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肉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作“和骨烂”(意思是说这种人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怪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抓捕少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嘉定十年(1218年),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南宋政治腐败,这种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的肉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作“想肉”,意思是说这种肉非常美味,吃完了还想吃。据统计,吃“美女肉”的办法有多种。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美女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两只乳房,其余的部分扔掉。
清朝顺治九年(1652年),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打广东新会县城,城中粮尽,清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美女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美女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即将被杀,李氏哭着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着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美女,把她的骨骸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
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有一户人家,女人、孩子全部被吃,只有他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她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着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
中国自古就有“人性本善”之说,《尚书》说:“惟人万物之灵。”《孟子》说:“人无有不善。”然而,人作为高级灵长类动物,历史上竟然发生这么多嚼食同类的“人吃人”恶行,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是,这些恶行都是真实存在,不得不信。所以,千万不要过于天真地相信什么“人性本善”,人一旦泯灭了人性,就不是人了,什么丧心缺德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