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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关于实施学分绩点制与学分绩点排名的办法

2010-10-12 16:00阅读:
南京艺术学院关于实施学分绩点制与学分绩点排名的办法
南艺教字[2009]2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学分绩点制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分与学分绩点的涵义
学分制是国际通行的现代教学管理体系,学分与学分绩点是体系中评价学生完成学业与修读质量的两个主要指标,学分是客观反映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与所授课时相对应,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相应的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分绩点是科学反映学生学习“质”的重要依据,与成绩相对应,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才能取得学位资格。与此同时,学分与平均学分绩点也是评优评奖的依据。
二、平均学分绩点的类别
平均学分绩点从课程类别上分为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主课平均学分绩点三种类别。从统计时间上分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两种类型。
1、总平均学分绩点指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四类课程的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值。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指专业必选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三类课程的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值。专业主课平均学分绩点指每个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值。其它类别的课程如公共任选课、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演出、汇报)等的考核成绩只计算课程学分绩点,不参加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反映的是学生某一学年的学习质量;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衡量的是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总和的质量。
三、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 ∑所修课程学分
备注:上述公式中,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成绩属性系数;所修课程学分中,每门课程学分只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

2、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的换算
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的换算见下表:
表一:百分制成绩的课程绩点换算表
课程成绩
90-100
80-89.9
70-79.9
60-69.9
60分以下
课程绩点
4.0-5.0
3.0-3.99
2.0-2.99
1.0-1.99
0

表二:等级成绩课程绩点换算
课程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合格
不合格
课程绩点
4.5
3.5
2.5
1.5
0

3、成绩属性系数
表三:成绩属性系数
成绩属性
成绩属性系数
正常
1
补考
0.8
重修
0.6
其它类别
1

4、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中,成绩属性为休学、缓考的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5、课程绩点、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
四、学分绩点排名的涵义
学分绩点排名是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在本院系和本专业进行排名。它有利于激励与培养学生发扬刻苦拼搏、锐意进取的学习精神,是选拔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五、学分绩点排名的类别
学分绩点排名分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两种类型:
1、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反映了学生某一学年的学习质量以及在本院系或本专业所处的名次,可作为学生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的有力依据,是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有效激励机制。
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反映了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总和的质量以及在本院系或本专业所处的名次,在学生就业、选拔人才、考研推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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