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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1-10-13 10:54阅读: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三、承办单位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四、协办单位
中国东北地区学生跆拳道培训基地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0月28日-11月2日在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吉林·长春)举行,10月28日报到,10月29日领队会,10月30日至11月1日比赛,11月2日离会。
六、参加单位
全国各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学院(包括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凡报名参赛运动员,报名前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网站(211.151.94.148)注册中心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10-66093839 经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批发放注册卡。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年。注册工本费在赛地报到时交纳,已注册学生报到时请携带注册卡。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参赛,注册截止时间10月10日。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录检表及1寸同版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4、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等均不得参加本次锦标赛。
5、甲组运动员必须具备“跆拳道一段”资格(09年以后所考取的段位,其证书需同时加盖“中国跆拳道协会
”、“中国大学生跆拳道协会”印章。乙组、丙组运动员可为“跆拳道一级”,具体分组详见(八、参加办法)。尚未达到一段或一级的参赛队员,应尽量在赛前完成考级、考段任务。组委会将在10月29日晚上20点至22点安排段位、级位考试,级位、段位不合格者不许参赛。
八、竞赛项目
1、竞技比赛:
男子个人:-54KG 58KG 62KG 67KG 72KG 78KG 84KG +84KG
女子个人:-47KG 51KG 55KG 59KG 63KG 67KG 72KG +72KG
男子团体:54KG -58KG 62KG -67KG 72KG -78KG
女子团体:47KG -51KG 55KG -59KG 63KG -67KG
2、品势比赛
男子个人
女子个人
男子团体赛:3人
女子团体赛:3人
混双:男、女各1人
九、参加办法
1、各单位竞技比赛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2、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工作人员2人,医生1人,超出部分食宿费自理;
3、品势比赛各单位男团、女团、混双各限报一队;
4、本次竞技、品势比赛设甲组、乙组、丙组三个组别
甲组:全国十四所专业体育院校、综合大学体育学院、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育部批准的十七所试办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及所有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冠军赛的在校生均为甲组运动员;
乙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丙组:全国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各代表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参赛组别。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竞技团体赛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一天必须抽签并称重完毕;
(四)每场比赛2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五)运动员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手套,大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
(六)品势比赛采用评分制;太极四章至太极八章抽签为预赛项目;高丽、金刚、太白、平原、十进,抽签决定复赛项目和决赛项目;
(七)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学生证和参赛证;
(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总分
(1)竞技录取男、女团体各组别前八名;
(2)品势录取男、女团体各组别前八名;
(二)个人名次
(1)竞技各级别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录取名次为1,2,3,3,5,5,5,5,计分以9,7,5.5,5.5,2.5,2.5,2.5,2.5计入竞技团体总分。
(2)品势各组别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个人品势录取名次为1,2,3,4,5,6,7,8 ,计分为9,7,6,5,4,3,2、1计入品势团体总分。
(3)团体品势录取前八名,为1,2,3,4,5,6,7,8,计分为18, 14,12,10,8,6,4、2计入品势团体总分。
(4)混双品势录取前八名,为1,2,3,4,5,6,7,8,计分为18, 14,12,10,8,6,4、2计入品势团体总分(混双得分计入男女团体总分,各二分之一计算)。
(三)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四)参赛运动员不足8名(含8名)级别的比赛,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且第一名仍按9分计算),只有2名运动员报名的级别比赛取消。
(五)本届锦标赛评选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精神文明运动队。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纸质文件报名
各队于2011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至附件9、加盖参赛单位和医院公章)分别寄至:(1) 天津南开区红旗南路延长线天津理工大学体育中心(大跆协) 刘占鲁 邮编 300384,联系电话:13602117460;(2)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军体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组委会) 刘晓辉 邮编130600,联系电话:13174450018,电话/传真0431- 84230019 。并在信封上注明“跆拳道运动员报名”字样,报名后各队不得更换参赛级别和运动员,纸质报名表及网上在线报名均提交截止到2011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在线报名
参赛队需同时进行网上在线报名,报名时登录中国大学生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www.cutka.net点击“在线报名“,请参阅在线报名须知。
(二)网上资格公示
本次比赛同时采取网上资格公示,届时各代表队可登陆中国大学生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www.cutka.cnwww.cutka.net。协会将于10月15日至10月21日在大跆协网站上“新闻资讯”进行资格公示,请各代表队登录协会网站“新闻资讯”进行资格查证。如有疑问,请拨打本次比赛资格审查委员会电话: 13602160865,运老师,协会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三)各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于2011年10月28日到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体育馆报到。
(四)报到地点:(吉林·长春)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体育馆
1.乘火车到长春站下车后
从火车站北行一百米,到黄河路客运站(在站外乘车),乘长春直达双阳客车(末班车时间18:30)到达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体育馆报到。
2.乘汽车到东海站
到黄河路客运站(在站外乘车),乘长春直达双阳客车(末班车时间18:30)到达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体育馆报到。
3.飞机到长春站
在机场坐高铁到火车站,从火车站北行一百米,到黄河路客运站(在站外乘车),乘长春直达双阳客车(末班车时间18:30)到达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体育馆报到。
(五) 联系方式:
1. 大跆协联系人 : 刘占鲁 联系电话:13602117460
2.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晓辉 联系电话:13174450018
十三、经费
(一)报名费:会员单位运动员每人每项100元(运动员同时参加品势、竞技项目需缴纳200元),非会员单位运动员每人每项200元(运动员同时参加品势、竞技项目需缴纳400元);
(二)参赛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20元,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三)每队需选派一名随队裁判,并参加赛前培训班。随队裁判差旅、食宿费用自理,不派随队裁判单位须交纳裁判调用费1000元;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0 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跆拳道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十四、资格审查
(一)关于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员)及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办法执行。
(二)比赛开始后,大会概不接受资格审查的申请。
十五、申诉
比赛中对本场裁判判罚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必须在赛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并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方可受理。经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败诉者将不再返还申诉费。
十六、技术、仲裁、裁判人员选派
(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交通费、食宿费用均由大会负担。
(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不足部分将从“全国高校跆拳道裁判员、教练员学习班”中成绩优异者选调。
十七、其它
1.请各代表队自备一面悬挂校旗(1.6m×2.4m),报到时交接待部;
2.由于长春车票紧张,请各参赛队务必将返程车票登记表与报名表一同交上,否则不予办理;
3.各单位运动员参赛保险事宜到赛区统一办理;
4.所有文件及附件均可从www.cutka.cnwww.cutka.net网站下载。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
附件 1: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男子竞技报名表
附件 2: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女子竞技报名表
附件 3: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男子竞技团体报名表
附件 4: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女子竞技团体报名表
附件 5: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男子品势报名表(含团体)
附件 6: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女子品势报名表(含团体)
附件 7: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混双品势报名表
附件 8:返程车票(机票)登记表
附件 9:安全协议书(参赛者声明)
附件 10: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跆拳道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竞赛规程

来源:中国大学生跆拳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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