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田晓红等588名同志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称号的通知
2013-09-04 21:48阅读:
|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授予田晓红等588名同志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称号的通知 |
| 时间:2013-08-21 16:04:36 |
| 冀教师〔2013〕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冀教师〔2013〕8号),经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田晓红等588名同志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称号。 获得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称号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各地和有关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奖励或津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省级骨干教师的先进事迹;要将学习宣传省级骨干教师的先进事迹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全省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省级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为省级骨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希望获得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称号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要立德树人,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要勤奋笃学,努力提高专业水平,使自己早日成长为一名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广大教师要以省级骨干教师为榜样,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和借鉴骨干教师的先进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省级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