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十九):传导向善的力量!
2011-10-22 12:08阅读:
一老者见一蝎子掉到水里团团转,决定用手捉它上岸来救它,谁知一碰,蝎子蛰了他手指。老者无惧,再次伸出手打算把蝎子捧出水面,岂知又被蝎子蛰了一次。旁有一人说:“它老蛰人,何必救它?”老者答:“蛰人是蝎子天性而善是我的天性,我岂能因为它的天性,而放弃了我的天性!”这是个极端的例子,就像农夫和蛇的故事一样,蛰人、咬人是它的天性,我们完全可以不用去救它。
人不同于蝎子和蛇,极少数人的蛇蝎心肠不应该改变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不能否认绝大多数人的善,也不能就此否定社会的进步。小悦悦是无辜的,脆弱的生命是无辜的,当丧失人性的司机反复辗压脆弱的生命,当18路人冷漠的离去,我们在追问人的良知哪去了,起码的道德哪去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不经意发现,有人扶老人过马路成了新闻,有人扶起跌倒的路人成了新闻。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在跌倒时首先不是关心裤子是不是被蹭破,下雨天城里人可以不用穿雨靴了,而老师的那块黑板,再也没有同学主动替你擦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看别人,全是杨春白雪,自己总是下里巴人;我们看别国,全是杨春白雪,自己的国家全是下里巴人。有人说,我们病了,而且还病的不轻。
网络、媒体的放大功能,让这种情绪蔓延,人云亦云,仿佛无可救药。一边吃某某的饭,一边骂某某的娘。前天在云龙公园偶尔听到两位老人的对话,让我咂舌,何至于此?
有人说,是规则出了问题,标准出了问题,规则、标准的执行出了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拿现代城市的的垃圾处理问题来说吧,我们看到马路边总会隔一段距离就有那么两个垃圾筒,一个是可回收的,一个是不可回收的。我们在往里面投垃圾时候,一种可能是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因此不知道怎么分(不懂规则);另一种是即使知道了,也没有环保意思,随便一丢(藐视规则);还有一种是那种既知道如何分又遵守规则的人,很认真地将垃圾分类投放(遵守规则)。这样回收垃圾的结果,肯定是起不到任何环保效果的。可更为可悲的是,如果你发现环保垃圾车是如何处理这些垃圾时,你就会彻底崩溃了。垃圾车停下来
,管你可回收、不可回收,全部倒进了没有任何区分的垃圾车厢里了,所有前面的种种便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上面的现象变成普遍,那后果是难以想像的。
也许从这里面,我们都可以悟出点什么道理吧。
回到小悦悦事件上,撇开那该杀的司机,有人说那18路人的冷漠是道德层面的事情,遭到社会的道德谴责就够了。其实,有些道德的东西我们应该把它上升到法律层面,尤其是这种救死扶伤的大事情。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就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我们把醉驾入刑,客观上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当可借鉴之。
当然,我们更多地还是要加强道德教育和正确社会价值观的传导。很多时候,情绪的感染力、价值的传递力量都是非常强大的,一个家庭、一所学校、一个社会都是这样。最近我家小子跟他妈妈说,好好帮爸爸分析一下,工作压力这么大,情绪不好,到底是别人的问题,还有可能是自己的问题。一方面,感受对孩子对我的关心(非常难得和欣慰);另一方面也让人反思,原来自己的情绪或多或少在影响着家人的情绪。所以,作为父母、作为老师、作为社会,我们在宣扬什么的情绪、在传导什么样的价值观,何其重要。在这一点上,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不管是什么样的社会性质,公平、正义、诚信等普世价值观应该是共通的。而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仁、义、礼、智、信、孝、廉等等善的品质,正是我们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更应该崇尚和传导的价值观,我们需要在全社会传导积极向善的精神力量,才有可能真正实现长久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