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个月,2008年3月24日,邵某在北大杯篮球赛之际,公然参与殴打裁判。学院老师做出结论和处理决定,并认为当事同学“认错态度积极,检查认识深刻”。 l 在北大接受研究生教育的邵某,其行为恶劣到什么程度? l 邵某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事情背景: 本人是06级的,在2007年8月底放假离校回家,10月17日返校,发现床位已被邵某占用,争议后,将床位让与邵某,搬到新床位上。新床位的网络接口常接触不良,找管楼师傅换了网线,情况略有改善。由于正面临实习任务,需要上网查资料,偶尔网口故障,本人自行切换网口,同屋其他同学都理解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