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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的书法美学思想浅述

2009-07-09 13:38阅读:
刘熙载的书法美学思想浅述
刘熙载,1813年——1881年,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崖子,又曾自字熙载,世多以融斋先生称之,江苏泰州兴化人,是清代著名学者与文艺批评家、美术家。出生在兴化城内一个“世以耕读传家”的清寒知识分子家庭。父松龄,字鹤与,监生,是一位地方上颇有声望的隐君子。熙载生数岁,其父与言时,许其趣尚,曰:“是子可以入道,殆少欲而能思者也。”
刘熙载的谈艺著作《艺概》早已蜚声艺苑,论者多许其精核入微,“多中肯綮”(清江顺诒《词学集成》)。他的诗文集《昨非集》也是“意欲自成一子”之作,且与《艺概》所论颇多发明、印证之处。
刘熙载谈艺,方面颇广。自文、赋、诗、词、戏曲以至书法,靡不博综贯洽。探源本、析流派、窥大指、阐幽微、明技法,以简核之笔,发“微中”之谈,其书法美学思想在我国此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我国古代书论资料是十分丰富的,但浮杂的较多,零碎的较多,采辑转录的较多,而如孙过庭、张怀瓘、包世臣等自成体系、精深而有创见的论著却不太多。刘熙载的书论应属于后者。书法理论主要集中在他的《艺概》中之《书概》中。论书法源流,各种书体的特点及笔法等,把书法艺术当作一定时代社会人的学、才、志的物化形态来观照,着眼于书家形象思维能动作用的发挥,表现了比较丰富的书法美学思想。
刘熙载生活的时代正是碑派书法理论及实践已初具规模的时候,其在崇碑派的声浪中冷静思考着古往今来书法上的各种争端,究其利弊,辨其得失。对书法艺术的各个方面都用中国古代朴素的辨证精神加以阐发、总结,代表了古代书法理论思维的深度与高度。他在书法理论上尽管没有开辟新的境界,领导新潮流,但并不因此而削弱他书论的价值。
“书者,
如也。如其学,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已。”(《艺概书概》)他认为书法艺术内涵也就是书写者内在学养、精神的外化。从创作主体立场来思考书法艺术本质,这开始于北宋时期,苏轼、朱长文、黄庭坚等倡导人格、学养比单纯的形式、技巧锤炼更能深化书法艺术精神,并赋予书法以高深的境界。刘熙载以前人的书法思想为基础,总结出“书如其人”的命题。
对于书法艺术中各种不同的风格境界,刘熙载都给予了关注,并以理论家的客观态度加以辨证的分析,创获颇多。其按照《周易》的哲学体系将书法之美概括为“阳刚”与“阴柔”之美。阳刚与阴柔作为道的两个方面,相反相成,刚柔相推而生变化。阳刚与阴柔之美实际包括了北碑与南帖的两种审美境界,也包含历史上的“雄奇”与“淡远”两种风格范畴,包含着“力”与“韵”。从其理论来看,对北碑艺术美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不像后来康有为唯碑是尊,一概否定帖派艺术,而是对碑与帖一视同仁。他看到北碑与南帖之间的各自优点:“北书”的优势在于形质之美,“南书”的长处在于精神意韵。不仅如此,他还看到两者的相通之处,并认为真正令人称意的书法是碑与帖两风格的有机结合。
从个性与古法的关系来看,其强调继承古法的同时,更为关注书法的个性独创。对个性自得与继承古法的关系问题的看法更带有辨证的色彩,即在重视个性独创的同时,也不忘法古之意义。在“用古”与“变古”之间,起主导作用的是后者,但前者又是后者的根据。其中心意思是学古与创作的关系,目的在创新。
在书法审美的意境上,刘熙载重艺术自然天成的“本色”美,他认为最高的境界,是“无为之境”,即对规律、技巧精熟之极后的一任自然。强调通过“学”的阶梯达到天然的境界。
刘熙载的书法理论包容性非常强,对于古代书法理论中的各种问题都有所发明。对于形、神的关系问题,对于美与丑的关系问题,都有非常精辟的见解。
从“立象以尽意”、“天,观其章;古,观其变”到“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正好首尾一贯,条贯全篇,成为《书概》论书艺的总纲。
刘氏生于书画之乡,他的同乡先贤郑板桥、李鱓等人都是“诗书画三绝”的人物。他从小就受到中国传统艺术的熏陶。他的友人肖穆说:“公早年工行楷书法,晚年喜抚汉、魏人八分篆书,久之,熔铸一体,规模奇古,变化无端,人有求者,亦时应之。又尝命工为刻一石,时以饷人,亦自喜也。”(《敬孚类稿》卷址二《刘融斋中允别传》)由于刘氏自身就是书法造诣较深的书家,他在《书概》中凡所论述,都融入切身体会,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而非空头理论。也因此,他在我国书学史上有其重要的地位,与孙过庭、张怀瓘、包世臣等人并列,当之无愧。
(原载《书法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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