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旧日同事朋友(右2系着围巾的是瑞兰)
我一直不那么喜欢读水深火热的场景,余华写就的炼狱般的《活着》,很多年前也读不下去。
经历了许多之后再来思索,有了进步。
如果说余华是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之后引发了创作动机的话,那么我就是从他沉重的小说里、从挚友的遭遇里感知到——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的。无论怎么艰辛和苦楚都必须咬牙撑着。因为,活着才有意义,如果扛不住,生命终结了,谈何意义?!
也因此,忽然觉得,坐而论道的夸夸其谈有点幼稚。
作家笔下的人物的悲苦情节,其实是人生际遇的铺陈。
幸福都是相同的,不幸则以悲情万种而悄悄投放。
文学是灯。
那些不被苦难的山压垮的生命激励并指引着我们不颓丧、不自哀更不是只发泄与愤怒;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飞越苦难升腾起淡然自若,才是高尚。
我终于咀嚼明白:单纯的美好,还真的只是孤芳自赏。
一个人有足够的自律和优秀,也还需要插上一双翅膀,超越自己而淡看浮云霜天,方具有一种昂然的气魄和格局——
轻蔑并怜悯形形色色的损人利己的觊觎、偷盗他人财物的贪婪低俗,转而用同情的眼光去看世界。
少了激愤,多了平和,更有张力。因为,自己的挣扎生存也恰恰始于外界点滴的温情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