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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补天----细品红楼真故事(172)

2011-11-25 09:35阅读:990
话言话理,投井就是投井,有什么“奇了”的呢?况且后文雍正暴打弘时已然明确表示:“我家从无这样事情。”书中“金”与“玉”都应代指身份高贵的皇家人物,虽称金钏为丫鬟,当属作者隐笔。书中人物只不过是面具,真身是谁全写在言行举止上面了。若真是丫环死了,作者如此笔墨有何用处?再说王夫人也不至于“在房内垂泪”。
王夫人原型正是弘时生母李氏,按真情讲雍正后期应该是皇后。今将金钏之死定位在雍正与弘时身上,可见这“垂泪”是作者故意用词不当。如果细谙此段儿描述,还是可以参悟出一些疑问来的。书中按表:王夫人垂泪,宝钗前来,王夫人便问:“你从哪里来?”“从园里来。”“你从园里来,可见你宝兄弟?”“才倒看见了。他穿了衣服出去了,不知哪里去。”王夫人哭道:“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宝钗也问:“怎么好好的投井?”
至此先别往下看,来分析一下上述交待。“宝钗进园”表述弘皙于雍正八年进入军政中枢军机处,“待选”应该是等待继承皇位。那么,这时皇子弘时早就死了,用宝钗为替身表述弘皙,可见这“金钏投井”在映射雍正之死。再就是特别表述询问“宝兄弟”。这宝兄弟指谁?穿了衣服不知去哪说明什么?用排除法看这宝兄弟真身,应该是当上皇帝的乾隆。市井盛传雍正金头下葬,原因只有一个:雍正被刺时脑袋被摘去了。那么,“刚才打水的人在那东南角上井里打水见一个尸首”,这“尸首”可就该另眼相看了。因为书中一再称奇,这“尸首”一案想来不是凭空编造的。再就是后面特别表述用两套妆裹衣服,竟是先说“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然后宝钗不再乎“忌讳”,拿出自己的两套衣服来,并且是“身量又相对”。要知道宝钗黛玉都是弘皙替身,此事从何想来?
话接前言,再看王夫人表述:“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弘时大承笞挞),攆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样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看来这话应该是替雍正陈述。清史记载弘时被雍正“虎毒食子”而死。看情形并非雍正逼死弘时,而是弘时受了天大冤枉,因“情烈”自尽身亡。作者写宝钗作如下解劝:“姨娘是慈善人,故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
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这话头儿看来又指向弘时。看来弘时应该是落在了人家的“陷井”。后文有“弄个丫头搪塞身子”一说,明显在说金钏之死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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