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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二论老子的相对论(稽式概念)

2009-07-20 08:27阅读: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老子对其相对论的标准表述

14、二论老子的相对论(稽式概念)

老子“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稽式相对思维,不仅比爱因斯坦相对论表述得更加全面、概括得更加完整,而且,他对相对论理解,也远在爱因斯坦之上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存在许多致命缺陷,它还没有彻底摆脱相对主义的桎梏,甚至还有诡辩的阴影。
爱因斯坦的所谓“佯缪”现象,是其理论自身缺陷的产物,而老子的相对论,则没有这些致命的缺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解读《道德经》过程中所产生的“悖论”,不是其理论原本的问题,而是我们后人被统治阶级所骗,在其篡改文本的基础上牵强附会的结果(可查看我的相关文章)。
我知道,说老子是相对论者,许多人会有存疑,但我也知道,就连我国国学界都搞不清老子的相对论庄子的相对主义区别,我又怎么会指望他们去研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呢?
老子到底是不是相对论者,只说两点,便立即可以得到检证。其一:其概念是否一一相对而出?其思维是否总是正反相稽
如果是,那他就一定是“言有宗,事有君”的相对论者,而不是什么“是非无界限,善恶无定准,对错无标准”的相对主义者,就更不是什么“言宗,事君”即无所参照和依归诡辩论者
正因为老子是相对论者,所以,他所讲的概念,往往会在多处出现,而且在每一处出现时,其含义都不相同,都会随着其“参照系”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叫作:“质真若渝”。
然而,这对于已经习惯了线性、平面、静态思维的我们来说,不仅增加了理解上的困难,而且会常常令人匪夷所思
比如:当我们认定“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时,不仅会忽略它的平面性质,并且还会把这一条相对真理认定为绝对真理,而却不管其“参照系”是否发生变化。
而如此一来,地球上所有经线赤道上都是平行的,而在南极与北极都会相交于一点的事实,就被这个平面几何公理遮蔽

我们已经习惯于给概念下定义,并沿着作者所给定的条件和所指引的认知路线,进行单一定向思维
所以,传统的线性、平面、静态思维,这对未入道行的“学习者”来说,也许很有必要,但对于一个“思考者”来说,则极有可能通过遮蔽你的其它视线,把你引入“死角”。
比如:飞机飞的,明明是曲线,可绝大多数人却认为它飞的是直线,而你,不也一直自作聪明地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吗?
我们知道,客观事物具有多方面的属性,因而作为反映客观事物某一属性的概念,当然也就具有相对性了。
所谓给概念下定义,就是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对象的所谓本质属性
这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首先,我们不知道被定义的概念到底有哪些属性
其次,我们也不知道,被定义所剔除的属性,是否就一定不是本质属性,而被定义所留下的属性,就一定是本质属性
于是乎,我们就只能听从专家、学者们的指引,而我们自己,却无法进行独立思考,就更不可能进行独立判断了。

定义,能在一定的程度水平上,让我们的思维清晰并具有某种确定性。
但与此同时,你也就与作者一道进入了同步思维狭隘阈限。久而久之,你就必将陷入“人之迷,其日固久”的思维定势预定轨道
比如:我们以头顶为“上”,脚底为“下”,可你知道吗,在地球的那一边,我们所谓的“”不正好是“”吗?我们所谓的“”不正好是“”吗?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随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反映事物的概念也必将发生变化,因而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老子作为一个相对论者,应该说是十分清楚这一点的。所以,老子很少给概念下定义。当然,即使下,他的概念也是立体多维的。
这跟我们所说的歧义,当然毫不相关
没有参照诡辩论者无定准相对主义者不同,老子的概念,都是随着其“参照系”的变化而变化的,也就是说,其虽“”,但其“质真”,却从未改变,只不过是“若渝”而已。

由此不难看出:老子的稽式思维,在其共时态上,是一种辐射性多维度立体思维,而在其历时态上,则是一种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运动思维
他的概念,尽管常常表现为“此一时,彼一时”,但却时时不失“参照”、时时不离“言宗”,所以总能让你“有据可依”;
他的概念,尽管常常出现在“此一处,彼一处”,但却处处不忘“所指”、处处不离“事君”,所以总是让你“有实可据”。

现仅以“仁义”概念为例,在共时态历时态两个向度上,剖析如下:
比如我们对《老子》十九章中的“绝伪弃智,民利百信;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的翻译大体是:
去除聪明与才智(或智慧或知识),人民就可以获得百信的好处;去除仁德与义行,人民就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去除机巧(或智巧)和利益(或私利),盗贼就不会出现”。
这样的翻译,除在文理上,意义有交叉以外,至少还有以下三个不成立:
A、这三句话的横向义理关系,不成立,即:前、后半句之间既不构成因果关系也不构成条件关系。
B、三句话的纵向逻辑关系,不成立,他们之间只是一种罗列,其纵向逻辑链已被人为切断,这三句话之间,已完全失去意义关联
C、其法理,亦已荡然无存。此种翻译,可以说,与胡说八道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了。
现予反驳
“去除聪明与才智,人民就可以获得百倍的好处”?
试问:一个愚昧的民族,其文化、经济和技术都得不到发展,人民的百信利益,不知从何而来!
“去除仁德和义行,人民就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
试问:去除了仁德和义行,人人都不仁不义,人民孝慈的天性,不知如何恢复!
“去除智巧和利益,盗贼就不会出现”?
试问:把利益也去除了,人们(包括盗贼在内)都会饿死,不知他们如何生存!

下面,我们就以此为起点,来展开我们的破译
1、第一步:让横向的三个义理关系得以成立
现试作如下翻译:
“根除伪论,抛弃伪智,人民就可以获得百倍的利益;断绝假仁,废弃假义,人民就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斩断‘巧手’(指巧取之手段),去除‘利口’(指巧辩之言论),就没有盗贼了。”
2、第二步:把切断纵向逻辑链连接起来。
a、一方面,我们的“伪智论者”鼓吹以“仁、义、礼、智”治国,另一方面,他们又把统治阶级的假仁假义,甚至是不仁不义的行为,加以伪装而说成是仁义之举,从而严重地混淆视听。还用争论么?春秋战国时代的混战,不就是在“仁义”的旗帜下进行的吗?
b、仁义不治国,治国不仁义,这是一个常理。而“”和“”,如果一旦被伪智所包装,就更不能拿来治国治民了,因为它不仅会把民风搞坏(假孝廉即如是),而且还会把国家彻底搞乱(假仁假义即如是
c、仁义虽不足以治国,但我们做人却不能不仁不义。统治阶级巧取豪夺了,却还在那里振振有词。如此作派,国家,怎能不乱,盗贼,又怎能不起?
倘若我们真正斩断了“巧手”,去除了“利口”,官,不仅能够同甘共苦,而且还能同心同德,那:人民就是饿死,也会耻于为贼的。
3、第三步,建立“仁义”概念的法理结构,在更广阔的背景下解决法理冲突
a、通过上述两步,其实我们已经明白:甭说是假仁假义,只要有伪智存在,就算是真仁真义也不足以治国。
实际上,三句话之间的法理冲突,在此已经得到完满的解决
b、前三句话在文理、逻辑、义理法理上通畅了,后两句话也就全面贯通了。
原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两句与前三句讲的是“”与“”的关系。
“此三者”,指的是上述三个方面,而不仅仅是指“三绝三弃”。
C、老子在十八章中,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到了“仁义”和“伪智”等现象,在历史上产生的大体时间及其根本原因
其原话是:“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指伪智,而不是指“虚伪”,“巧诈”等小智巧,故而言大);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很清楚,老子在此是从“存有”的角度,来阐述“仁义”和“伪智”等现象是如何产生的。
也就是说它们的出现,虽然使中华民族付出了“真朴”的代价,但却有其历史必然性客观现实性
因此,老子虽然发出了“三绝三弃”的呐喊,但他压根就没有指望能够一蹴而就
所以,他在第五十八章中揭露伪智的强大历史危害时,痛心的指出:“谁能知道世事发展的终极原因?世事已经没有正确的答案了(“孰知其极,其无正也”)。
正常的已经变成了反常善良的已经变成了妖祥。(“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所谓:物以希为贵,人以希为妖。
人们这种伪智所迷惑的日子(“人之迷”),已经很久很久了(“其日固久”),以致形成了思维定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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