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机构发布《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
本报记者 王俊秀
高位截瘫残疾朋友朱女士在云南昆明机场登机时,遭到机场工作人员的阻拦,在争执中被工作人员强行推出登机口,致使其从轮椅上跌下,造成手部和头部受伤。近日此事引起社会热烈讨论。11月1日,民间公益组织衡平机构发布了《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认为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的现象目前普遍存在。
该机构调查了全国的24家航空公司关于残疾人乘机的相关规定,发现全国24家航空公司的服务规定中,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并经承运人同意的有22家,占92%,其中有三分之一(8家)要求在指定地点购票时申请;有13家规定有权拒绝承运“对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残疾人,占54%。
近年来,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的事件屡屡发生。2010年12月28日,两名残疾人士郑卫宁、刘海军欲搭深航班机从北京飞深圳时,深航某经理以“飞机遇险的时候,残疾人无法撤离”为由劝其改签其他航班;2010年6月27日,残疾女摩托车手吴霞,因无法提供适宜乘机的医生证明,在上飞机前被拒登机,后经医生确认证明其可乘机,航空公司才安排吴霞乘其他航班赴港;2008年06月13日,演员王姬患先天性智障的儿子在外婆的陪同下搭乘国航航班,从美国洛杉矶飞回北京时,被机组人员以安全为由将两人逐下飞机;2006年1月15日,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嘉峪关市14岁的女学生梅君(化名)的右脚截断,为了赶赴兰州紧急实施再植手术,家属在事先征得嘉峪关机场方面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了当晚的机票,但当他们在登机前赶到机场时,工作人员却拒绝伤者登机,当事人因延误而被从右小腿部位截肢。
我国法律法规对残疾人乘机出行做了总体性的保护规定,《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对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提供无障碍设施。2008年北京残奥会之前,民航总局下发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规定残疾人只要满足3个条件即可乘飞机:一是购买或者以正当手续获得了机票;二是残疾人采取了必要措施以使其能利用航空公司、机场和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向一般公众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三是非担架乘客。对于满足这些条件的残疾人,航
本报记者 王俊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