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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2009-06-20 13:47阅读: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象阳“金漆圆木”是民间艺术的一朵奇葩,她的起源虽然没有历史记载,但是汤岙朱(汤东村和汤西村以前称之为汤岙朱)的朱氏宗谱有记载:汤岙朱的圆木业始于汤岙朱朱氏的始迁祖宗泰公(生于元朝至正年间),迄今有六百余年的历史。“金漆圆木”不但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用品,而且是具有很高欣赏价值的工艺品。一件上乘的“金漆圆木”制品,集手工技艺、绘画、雕刻、书法、油漆于一体,既有实用价值亦有艺术价值。

象阳“金漆圆木”的发源地是象阳镇的汤岙朱。汤岙朱位于象阳镇的北边,距镇府仅2公里,有两千多人口,七百余亩水田,东有“章光101公司”,南靠柳翁公路,北临中心大道,象中公路横贯村中直达闻名世界的电器之都——柳市。汤岙朱以前曾是象东乡的所在地,乡政府就设在汤东村。这里土地肥沃,交通便利,民风淳朴,闻名遐迩的金漆圆木从这里走向浙、沪、闽北。
上世纪60至80年代,是圆木业的鼎盛时期,温州各地都办有圆木厂,圆木厂的技术人员大都是由汤岙朱迁徙去的圆木艺人或者是由跟随汤岙朱圆木艺人习过艺的圆木老师担任。那时的圆木制品供不应求,因为圆木制品除了作为日常生活用品外,还要用于嫁妆。温州人的风俗,女儿出嫁,圆木产品是必备的嫁妆,少的要十几件圆木制品作为嫁妆,多的要上百件圆木制品作为嫁妆。近年来,金属和塑料制品的普及,对圆木业有着致命的冲击,圆木业成了与市场不适应的产业,圆木厂纷纷倒闭或改行,原来汤岙朱几乎家家户户从事圆木业,现在从事圆木业的却寥寥无几。长此以往,恐有青黄不接之虞。因此,针对“金漆圆木”这一民间瑰宝的传承和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广开思路、认真探讨。
一.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
通过,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分总则、保护职责与保护经费、名录与传承、保护措施与管理、科学研究与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应予广泛宣传,深入民心,使人人懂得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人的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所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性,就是它是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或空间而存在的,是一种“活态”文化。无论是口述文学及语言、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礼仪节庆等,无不与个体或群体的人的活动(包括展示、表演和传承)紧密相关。因此,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的手段、方式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的差异性。相同之处在于,对一切文化遗产而言,“保护”的首要意义就是“保存”,即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将其既有的物质形态保存下来,使之永续存在。这些措施包括考古发掘、整理归档、收藏修复、展示利用等。区别之处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除了需要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等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掌握、表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形态的人加以有效保护,使之通过个人、群体、民族之间的传承在现今以至未来社会中得以不断延续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而更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的保存。也就是说,正是传承人的存在和发展,才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活和持久的生命力。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所面临的困境日益严重。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大量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环境迅速改变,其消亡速度不断加剧。在这其中,一个突出现象表现为传承人和传承活动难以为继。由于自然和社会等原因,主要以自然人为载体的传承活动受到巨大挑战,其生存状态日益艰难,传承环境不断萎缩,传承活动日益衰退,这一现象近些年来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金漆圆木”的传承也面临着上述困境,如果让其自然传承,势必会逐渐走向消亡,所以应该提倡社会传承。社会传承是指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这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产品开发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所提出的一个积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这种教育途径既包括纳入国民教育规划的学校教育,也包括社会职业教育、业余教育和其他公共教育。这其中,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各级学校教育是一个极为重要、不可或缺的力量。这是由于学校教育的特殊地位和资源所决定的。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教育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引领作用。这一作用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学术研究,二是学科建设,三是师资培养。这些方面的工作既是支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的重要基础,更是保障这一活动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
乐清市有关部门和象阳镇府很重视“金漆圆木”的传承工作,除了资金扶助外,还给予传承人一定的待遇,鼓励传承人将这一技艺传授给年轻一代,使“金漆圆木”后继有人。汤岙朱的汤西村建立了“金漆圆木产品展览室”,并给“金漆圆木”产品的制作技艺进行录音录像。这为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消除门户之见,完善“金漆圆木”的制作技艺。圆木业祖祖辈辈大都是以家庭式的子承父业的方式传承下来的,也有艺人带徒弟把技艺传给徒弟的。除了父子传承外,艺人和艺人之间、老师和徒弟之间对制作技艺会“各留一手”,存在门户之见,以致不能取彼之长,补己之短,阻碍了圆木业的传承和发展。为此,要求和鼓励艺人之间毫无保留地交流经验,消除门户之见,切忌“各留一手”,这样才能使圆木工艺的制作技艺更加完善。
三.为发展“金漆圆木”,培养优秀接班人。 “金漆圆木”之所以不能发展,是因为“金漆圆木”形成了与市场不适应的产业。其一,以前作为日用品的“金漆圆木”,被迅速发展的金属和塑料制品所代替,很快会被市场所淘汰;其二,现在被作为工艺品的“金漆圆木”,工艺上尚欠完善。 以市场形势看,只有把“金漆圆木”当成工艺品,才能融入市场。
“金漆圆木”的艺人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观念陈旧,创新意识差,严重制约了“金漆圆木”的发展。“金漆圆木”不同于许多民间工艺。“金漆圆木”工艺复杂,涉及的门路众多。制作一件称之为上品的“金漆圆木”不是件易事,能一人独立完成一件作品更是十分不易。制作“金漆圆木”不但要有娴熟的手工制作技术,还要有绘画、书法、雕刻、油漆等艺术的深厚功底。现在的艺人大多只会制作“金漆圆木”产品的雏形,对绘画、书法、雕刻、油漆可谓是一窍不通,这样的艺人制作出的“金漆圆木”,很难称得上是上乘之作。当务之急,需培养一批集制作技艺和绘画、书法、雕刻、油漆等艺术于一身的优秀接班人。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制作出上乘的“金漆圆木”工艺品,才能使“金漆圆木”打入国内国际市场。

附图:金漆圆木制品
一.小八角盒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二.八角花鼓桶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三.八角长茶盆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四.鹅斗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五.果盆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六.花鼓桶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七.花篮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八.花瓶
象阳金漆圆木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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