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四大焦点之首。股权转让,某种角度来看,是共同财产移转的最便捷方式。从股权结构来看,如果是自然人持股,完成一个股权转让,最核心的是股东本人签名的真实性;如果是夫妻一方通过法人持股,即将子公司以下层级股权转让,加盖公章则是最有效的外部体现。而股东之间,一度最为亲密的夫妻关系,可能会造成公章管理或使用后难以说清查明的责任追究,甚至是事实查证。同时,如果详细品味本案,可以感受到两级法院在审理本案中“不拘泥于局部事实,从全局事态演变考虑”的良苦用心。如果单从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看,笔者认为生效判决是自由心证的;如果结合争议发生背景、结合离婚过程来看,本案处理结论还是令人信服的。同时,本案处理过程中,涉及决议效力、工商行政诉讼、刑事报案与公诉,真是“一案涉三关”。即一个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法律关系。仅这一点,就能感受到参与各方内心的强大,与过程的“风雨交加”。
一、案情简介 [1]
一、案情简介 [1]
